第七十四章[第1页/共3页]
在路上的时候,傅新桐闻见了丰鼎斋的八宝酱鸭味道,便让马车去了丰鼎斋,画屏下车去买,她在车上等待,翻开车帘子以后,瞥见路边上有好多人都在列队,全都是买八宝酱鸭的人,不由在内心感慨,人只要世道承平,起首想到的就是吃,民以食为天,这句话真是一点不假。
萧氏见傅新桐不说话,一个劲儿的往嘴里送粥,连酱菜都不需求,不由放下碗勺,伸手在傅新桐的面前晃了两下,说道:
第74章
萧氏说的也是至心话,那条街她之前从那边颠末端一回,便不太想去了,连她本身都不想去,更别说其别人了,凡是有点人气,她都会派人去打理打理的,正因为死街一条,打理了也没甚么用,以是就一向搁着了。
这日吃早餐的时候,傅新桐给萧氏盛了一碗粥,然后就问道:
傅新桐听了画屏的话,问道:“搬走?买卖做得好好地,为甚么要搬走呢?”
“你丫,就别想了。你一个女孩子家,运营甚么运营,更何况那条街听起来仿佛挺短长,实际上你去看过了就晓得,房屋陈旧,街道脏乱,又有春熙巷和快意巷在前,人们都不肯意从这街上走,你就是重修铺子,修路,那也是白白的往里贴钱,这多不划算。”
傅新桐翻开车帘子,公然瞥见了一张先前被她忽视了的布告。
傅新桐从皓兰轩拿回了八万多两银子,本来筹算全都给萧氏的,让她拿去填了之前的支出,谁料萧氏却没要,说那支出又不是借给傅新桐的,那里还要换归去的事理呢。
萧氏既然不收,那傅新桐天然不会勉强啦。并且经过这回的事情以后,萧氏就更加不会禁止傅新桐常常往云熙山跑了,毕竟畴前傅新桐买了云熙山种兰花,萧氏觉得只是兴趣爱好,但是当她亲眼瞥见傅新桐种出了六株松羽墨兰,不说赚了多少银子,只说着培养兰花的技术,便已经离开了兴趣爱好,成为真正的本领了。
衣服金饰不会每天买,可吃食却要每天都吃,一日三顿,一顿不吃就饿得慌,以是承平乱世里,做甚么买卖最好,傅新桐脑筋里仿佛有点答案。
女儿懂事,好学,对于萧氏来讲,没有比这更加费心的了,心中怀着对女儿的绝对信赖,她要折腾就折腾好了,总归只要她开高兴心的,做父母的就能欢畅。
她跟萧氏要那条街的时候,只是想着要把街重修起来,但是到底要重修成甚么样,那条杜若街既然不做诗书文具买卖了,那又该做甚么,杜若街前面是春熙巷,前面是快意巷,快意巷本身就是酒坊饭庄,价廉物美,到了用饭的时候,人确切很多,但是像样一点的酒楼倒是没有,如果杜若街上开几家比较有特性的酒楼,就像是朱雀街那种范围的酒楼。
傅新桐嘿嘿一笑:“天然是重修,运营起来了。”
但是如果要建那样范围的酒楼,所投入的款项必将不会很少,凭着六株松羽墨兰的售卖经向来看,钱这方面,傅新桐仿佛临时能够不消担忧了,那么……
“哎呀,划算不划算的总要尝尝才晓得嘛。娘你就吃点苦,去主院那儿把那条街的房契全拿返来,交给我,让我去折腾折腾吧。”
有了萧氏的承诺,傅新桐就放心了,陪萧氏吃完了早餐,就去了云熙山。
萧氏给傅新桐递了个花卷,正要喝粥,听傅新桐问了,就讶然昂首,点了点:“嗯,是啊:“。从春熙巷尾那条胡衕开端到快意巷尾那条胡衕,这中间的差未几一里地的街都是我的,不过已经很旧了,街上除了一些老店以外,根基上没甚么人去,大师更喜好去春熙巷和快意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