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王修承VS里夫斯,落选秀VS落选秀[第3页/共3页]
还没到位置的里夫斯停下了脚步,有些懵逼的站在原地。
镇守篮下的小乔丹刚要上前补防,就瞥见杰伦格林已经甩开戍守人跑向了另一边。
不晓得是不是明天在夜店玩的太嗨,火箭全部球员都不在状况,格林更是只拿到3分,不趁着渣滓时候刷点分数,实在不好和球迷交差。
本来不明以是的米国球迷,这个时候终究晓得为啥明天这么多中原面孔的球迷了。
现场的湖人球迷,此时也有人开端大喊让里夫斯还一球之类的话。
至于直播间的弹幕,那底子就不能看。
固然王修承身高臂展的确不超卓,弹跳也不可,但如果和里夫斯比,那王修承感觉本身也还行。
他也不像白人那样具有一头金发,但却能够完美地把握起寸头这类发型。
他不是没有投篮吗?
里夫斯的控球技术是不错的,平时看着也很丝滑,但是有王修承的对比,差异就一目了然了。
12!
明显,这球是王修承进的。
上半场结束,湖人54比35,抢先了19分。
不,那只一只中指!
“还瞎扯,看我不清算你。”
然后,王修承背着这块紫金园地,举起一只手,竖起了大拇指,然后缓缓伸到了脑后,大拇指指向了那刺眼的号码。
唰!
他抬头望着上方,身上的球衣如同胜利的旗号猎猎作响。
火箭替补席这个时候,全都站了起来。
幸亏这时裁判一声哨响,比赛规复。
斯台普斯球馆的华人球迷这个时候响起了喝彩声,很多大字牌被举了起来,直接还异化着一些中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