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一十二章[第3页/共3页]
李翠花一副被打败的模样,笑道:“那是浅显人家的孩子,海儿书都能背几本了。不消耗那银两去上那劳什子的书院。你教教他,将考秀才的书都背了,背得滚瓜烂熟的,去考个年纪最小的秀才。”
院子里的李翠花听到李诸让李海上书院读书识字,惊了下,咋呼道:“诸,李海这孩子还没识字,还没读书啊?你说你,有个聪明的孩子用得着这么高傲嘛,真是崇高传说之重生无量。”李诸听后目瞪口呆,嘀咕道:“前提好一点的人家,孩子五六岁不都被送去书院。这有甚么奇特的。”
李诸听后应道:“我就是如许想,我想一岁的孩子都发明了,我们没有发明,被人笑话就不好了。人家能够都如许做了,我们还去说,别人还不一副你笨的模样看我们。”邓氏听后笑着点点头。
滨滨看自家爹爹的步地。一脸臭屁地说:“爹爹,这个别例是我发明的,不经我同意,可不能奉告其别人。”李诸听后点点头,道:“是如许,你不让说我就不说。”
三四天后,棉花苗就发展出来了,嫩黄色的,很敬爱。李诸及邓氏看后都极其惊奇,这就证明棉花籽都活了。常日一百粒籽也就六七粒是活的,这十多粒都活的,差未几是百分百的存活率。这就别致了。俩人立即将被水泡着的棉花籽也放入棉花筒子里。滨滨看后,提了句,说:“爹娘,你们那已经泡过水的了,会不会死了啊?”邓氏及李诸互看一眼后。李诸便当即去买了包新的棉花籽,停止“入筒”措置。
邓氏皱眉道:“这个别例我们应当奉告村里的人,如许大师都能赚多些钱。”滨滨听后翻了翻白眼,拦在李诸的话头前道:“娘,这是我发明的,我不要奉告统统人。等我卖了钱赚了屋子后我再说也不迟。我发明的,不说出去也不是错的。其别人聪明,也能够本身发明去。”
半个月后,棉花苗长得有十厘米摆布长,滨滨便向李诸提出,要移栽到地里。李诸看着苗子已长成,想着这两天就将其移上天里了,便顺势应了下来。因为“棉花筒子”本身就是泥做的,李诸在地里挖个洞,就直接将棉花苗连着“棉花筒子”放下去,然后如平常一样施肥。
滨滨则提示邓氏煮姜汤。李诸家孩子比大人更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