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作伴[第1页/共2页]
“曾氏也是不幸。”叶寒霜落下白子,不由感慨。
劝说之下,叶寒霜才不情不肯地回了青雅居。
说到圆房之礼。
一箭双雕,他们春禧院和兰亭院,如何都不亏。
“晓得啦,阿姐。”
叶秋漓捏动手中黑子,想起那日鲜血淋漓的残象,亦是有些肉痛:“可她已走入死局,又被人弃之,便没有转圜的余地,倘若她只是平常丫环,或许另有朝气,可恰好,她已是别人妾室。”
“听闻他貌若潘安,且接物待人谦善有礼,上京无数女子为之喜爱,光是上街玩耍一趟,都惹得妇人少女几次侧目,乃实足十的美女人。”叶寒霜拿起团扇,悄悄摆动,“可曾氏这事一出,今后阿姐可要多重视才是,那人,年事不大,大要翩翩风采,实则风情至极,以玩弄女子情丝为乐。”
叶秋漓紧着脸,拿起团扇敲了敲她的脑袋:“竟胡呲!”
叶寒霜一脸嘲弄,用心逗她:“姐姐竟羞成这般,想必你们合欢之事,甚是调和吧。”
曾氏还未在她这昭阳院烧起火焰,便本身玩火自焚丢了性命,一则是她过分天真,二则她毫无背景,婆母和那三公子,恐怕从未将她放在眼里。
似浓似烈,似近似远。
一身橘红刺绣云锦襦裙,小巧曲线,身姿诱人。
“唉,只能怪她过分天真,男人几句蜜里调油的话,连明净都愿舍弃。”叶寒霜看准机会,捏着白子开端打击。
“大少夫人,春禧院的人来送话,让您去一趟。”春桃现在换上了好的衫裙,叶秋漓还帮她上了妆粉,描了眉,双螺髻娟秀梳起,已然有几分亭亭玉立的味道,只是那嗓子,还是有几分哑。
待她同婆母行完礼以后,女子才盈盈细腰间轻软些弧度,与她恭敬点头,施礼问好。
叶秋漓望着面前几案,脑中蓦地想起那日,陆清旭把那帕子扔出去的画面,顿时耳背泛红。
曾氏死得不幸,死得无声无息,但这,或许只是一个开端......
这富商,也不是你想看不起,就能看不起的。
甚是奇特。
“男人的话,两句真三句假,谁晓得呢,昨日还同她在书房下棋呢,笑得咯咯咯,跟老母鸡一样,打量我听到会妒忌似的。”叶寒霜轻笑,望着叶秋漓,一本端庄胡说八道,“我呢,但是要做贤妻的人。”
“先前你不是说,二公子并不喜她。”
但这宋思卉分歧,她是婆母远亲,自十岁起养在侯府,家中又是扬州富商,虽说士农工商,贩子职位最低,可赢利两难,不赚更难。
陆清旭在兵马司当差,酉时方回,叶秋漓稍稍在打扮镜前查抄了下本身的装束,肯定没题目,才带着春桃,朝春禧院走去。
叶秋漓悄悄拍了拍她的手臂,柔声道:“回吧,没事的。”
叶寒霜用心下棋,仿佛对这事毫不体贴:“自是过了及笄,便以平妻之礼纳进门。”
曾巧玉蓦地怔了怔,满脸麻痹,望着面前这双曾经遣倦着情义的眸子,现在却如此阴狠戏谑,她嘴唇颤抖,浑身泛冷:“公子,你曾经但是唤我小蝶的人啊,你为何弃我.......”
还未踏进春禧院的门,一股从未闻过的浓烈暗香自轻风吹进叶秋漓的鼻尖,她微微皱眉,有些迷惑,这是甚么气味?
叶秋漓望向窗外逐步葱茏的杉木,心中感喟,进门不过几日,便已是波澜四起,鲜血淋漓,来日又当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