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兄弟何须骨肉亲[第3页/共3页]
酒已饮尽,菜已吃残,不,是吃完。本就不大的三个盘子被吃得颗粒不剩,只余下碎末。这些碎末不像汤汁,能够用来拌饭。这些碎末用筷子底子夹不起来,总不至于端起盘子往嘴里倒吧,那很多丢份儿。桌上摆了四五个酒瓶子,不但李赤军带来的茅台被喝光,雷小天几个带的酒和薛向凌晨买的也一并被一扫而光。
他这副倒驴不倒架的惫赖模样,让世人看得心头火气。没体例,薛向开了口,他们不好再胶葛不放,只是内心悄悄咬牙:这事儿没完,转头必然吃得丫肝儿颤、胆儿寒。
薛向家里没有大人,且面积广大、房屋浩繁,垂垂就成了这帮顽主的集合营。谁被家里骂了不肯归家,就在薛向家里困上一晚,谁没饭吃了,也是到薛向这儿拼集一顿。康桐对薛向家最是迷恋,只要他二姐康美枝上夜班,他就睡在薛向家。跟阿谁筒子楼比拟,这里更让他感觉暖和。在薛向“遁藏”小晚三个的时候,康桐更像这个家的兄长,家里有甚么重活脏活也多是他抢着干了,从没有让小晚出声。明天之前,康桐就是这个家里的第四成员,排名更在薛向之前。
薛向见康桐这个态度,晓得不好规劝。实在薛向本身也不晓得如何安排康桐,康桐不像朱世军功课很好,考大学的但愿很大,也不像雷小天那样脾气开畅跳脱,晓得本身该如何挑选。
没有再思虑这些烦心的事,薛向决定去睡一觉,昨晚也没如何睡,实在有些困了。康桐也随薛向一块进了堂屋,他的房间在薛向的边上,恰好和小意对门。这间房本来是客房,厥后康桐睡得勤了,薛向就把钥匙给了他,几近成了他的私家房间,除了雷小天几个能够睡,别的的访客就得睡配房了。
薛向懒得理他们,内心倒是对这群家伙的同一打扮赞一声好,暗里又对那几个挂包的提出了攻讦,整齐齐截才气给人压迫感嘛。就算你挎包里包藏着插子,也不如把打扮分歧来得更有战役力、压迫感,这和后代的黑社会同一黑洋装的创意么分歧啊!不晓得是这群小子是那里的,如此骚包,想出这个主张的很有混**的潜质,不过混得再好,也难逃过83年……他无聊至极,内心对着人家打扮一通遐想,乃至都想到了人家的**和被拉去打靶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