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2页/共3页]
贾琏未语,放动手中的长剑,单膝跪在地上,一字一句道:“臣贾琏,拜见忠顺王千岁。”
幸亏二人固然落魄,但是身上却另有几样值钱之物。在这边疆地带,财帛不能外露。下了山后,贾琏在一个边疆小镇上换了洁净的衣裳和吃食,趁便雇了辆破马车。店家本来有些思疑,贾琏便谎称本身是来做买卖的,成果误走了山路,碰到了狼,侍从们都护住死了,便单身下本身和一个兄弟幸运存活下来。
“吼――“狼大呼一声,一跃而起,从贾琏的上方击过来。
贾琏伸手抚了抚伤处,含笑道:“无事,昨日你染了风寒,便去采了几株草药来,没想到路上碰到了一头小兽。”
出来这般久了,也不晓得那忠顺王如何了?
黑衣人长剑一挥,却未能击中贾琏,反而被贾琏匕首削到了手臂。长剑落地,收回一声脆响。
忠顺自是无贰言。
贾琏将床上的被子铺好,又将桌子清算了一番,方才回道:“此处我二人皆是不熟,若想活命,还是稳妥些。”
忠顺本身撑动手臂做了起来,就着贾琏的手喝了点水,唇间的干枯之感总算去了很多。
回过甚来,之间忠顺长立于身后,琉璃色的眸子带着森寒的杀气。
二人皆是带伤,马车未能行快。才过了小镇便听到车里传来忠顺清冷的声音,“没想到这里另有小镇。”
忠顺楞道:“去那里?”
模糊可见这头狼身量并不非常结实,应当还未长成丁壮。但是对于贾琏现在的身材来讲,一头小狼亦是凶恶之物,何况狼乃群居之物,此时如果不将这头狼给处理掉,它若逃脱,必然引来群狼,届时本身和忠顺必然骸骨无存。
“你如果死过一次,也许便能看破人间很多事情了。”
“这个小镇属于三不管地带。传闻是当年先祖战乱之时,很多流民避祸至此,因为此处阵势险要,加上地盘瘠薄,倒是遁藏了那战乱之苦。渐渐的倒是生长成现在的模样了。只不过这里有柔然人,也有中原人,以是未能说清楚这是哪一边的国土。”
作者有话要说:我这么勤奋,亲们给点动力啊,~~~~(>_<)~~~~ ,如何感受都来去不留痕啊
车外的贾琏抿着唇,未语,眼中带着淡淡的哀色。伸手抽了马儿一鞭子,马儿便闲逛悠的跑了起来。
再细细看贾琏,只见贾琏昨日那身还算能见人的衣裳现在已然破陋不堪,上面混着血迹和泥土,特别肩膀处的那道抓痕,非常渗人。
那边忠顺早就已经坐了起来,只不过他不懂技艺,只能寻了一处避开,以免给贾琏添了费事。
“锵”的一声,兵器相撞。
黑衣人眸中闪过讽刺,“大人如果本日保他,他日可别怪我就家仆民气狠。嗯――”
“嗯……”贾琏忍住脚上的疼痛,伸手往伤口沾上了血迹,闻了闻血的气味,内心松了口气,“幸亏不是致命的毒物。”
忠顺未语,此人的心机策画和胆识,皆是与本身猜猜的不一样,果然是越来越让人猜不透了。
“你不找忠顺王了?”
贾琏夺起地上的长剑,剑指黑衣人,沉声道:“你奉了何人之命,为何杀我?”
贾琏收了嘴角的淡笑,神采严厉,“现在这般镜况只怕难以成事了,只能归去再做筹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