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在洪荒当资本家![第1页/共2页]
一来能够让居于道场中的其别人超出本身,给本身建立一个强大的敌手。
方孔耐烦地解释道。
“那便换个时候,十年以后,诸位再来小妖山,竞拍兀立部落道场,兑换小妖山定居修炼的资格。”
而拍卖会的设法例是他好久之前就有的,获得灵物的设法。
“那就没甚么事了,尔等归去多多筹办一番,灵宝灵根越多越好,吾这里耐久以小妖山定居修炼的资格互换。”
……
他现在定居于小妖山,短时候内没有远行寻宝的设法,但灵物的汇集却不能停。
那些大能者即便道场能够扶养更多的强者,他们也不会做。
白狐要求道。
它们天然也会吃妖,但如许的食品链干系落到本身身上,谁也不会舒畅。
“对了,这小妖山临时也就吾与几位部下居住,感受还是冷僻了些,如果有道友情愿支出些许灵宝灵根,亦可前来互换在小妖山居住修炼的资格。”
白狐再次拜倒高呼道。
这也是蛟王山期间,这里根基没甚么妖族的启事。
“谢大王恩情!”
那头蛟王也就是气力才气压统统金仙层次的强者,这才稳坐了那宝地仆人的位置!
不但仅是它强大,还因为对方会吃妖!
作为弱者,被强者吃掉本就是天经地义之事,而强者包管不吃弱者,对弱者而言本就是一种恩情。
蛟王天然是把它们当作可持续收割的血食,而这底子满足不了它的胃口,时不时还会出山打猎,四周的种族无不是被它吃过本家之妖,对此早已怨声道载。
其他种族的妖也纷繁佩服,紧邻的霸主是如许一个仁慈的强者,对于一向遵守弱肉强食丛林法例的它们来讲就是极大的荣幸。
这是多么的自傲?这是多么的派头?
将全部族群搬家到小妖山,百年后,千年后,本身的族群将会是多么强大的一副气象?
而听到这句话,不但仅只是几个邻近兀立部落的种族,统统种族之人呼吸都短促了起来。
等统统妖都走了,方孔不由笑了笑。
族中强者浩繁的族群还没甚么,它们想将族群中统统能修炼的族人都给兑换小妖山定居资格恐怕很难。
他的生长需求灵物灵根,不但能进步修为境地,还能让神通向着法例进步。
白狐看向方孔的眼睛异彩连连,不由生出崇拜。
方孔天然不晓得白狐心中在想些甚么,他现在心中正在打着算盘。
没有多做逗留,众妖皆是马不断蹄地回族地策动全族寻觅灵物了。
只要深潭中,那些妖族被蛟王号令,不得逃离,不然杀无赦,这才还稀有量很多的高品级妖族。
拍卖会是人族缔造的,自开天辟地以来,洪荒还未有如许一个观点。
小妖山是甚么处所?
“吾为坚石成精,不会把诸位同道当作血食,偶尔会吃些生灵,可凡是开智成精的,已是修行路上之同道,吾不会吃。”
众妖齐声伸谢。
方孔像是俄然想起了甚么,弥补道。
“拍卖会就是以物易物,你们拿灵宝灵根来,合作这兀立部落的道场,谁出的灵宝灵根品格最高数量最多,吾就将这块宝地给谁。”
修道讲究个财侣法地,可实际上这个“地”才是最为首要的。
这位力王看模样起码大要上是平和很多,这不比那蛟王好多了?
比起这个,兀立部落那块宝地就是狗屎!
但像是白狐如许的族群,族中强者希少,大部分都是些还未开智的小家伙,心中的打动便不成按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