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掌勺苏麓[第2页/共3页]
一日,妖王外出返来,满脸怠倦,苏麓不失时机地端上来一盆香喷喷的蛋炒饭,糯香适口,咸淡适中,妖王何曾吃过这等饭食?乡间来的,没见地,狠狠地嘉奖了苏麓,将他调任厨房掌勺大徒弟,部下也有百八十号小妖,有了正式身份,那些妖怪也就熄了吃他的动机。
苏麓不傻,他没有向露台妖王提出本身的观点,毕竟本身也只是只麋鹿,遵循他的实际,麋鹿也没有资格接管发蒙术。人最大的依仗是本身的阶层,千万叛变不得,妖怪也不例外,作为食草植物,苏麓的心是和泛博草木及素食类小妖一起跳动的。
他是硕士,知识决定运气,思惟决定高度,上一世的硕士学历不是市场里的明白菜,它是苏麓人生代价的表现,神魔天下也好,科学天下也罢,知识永久是最首要的。很多时候,知识亦即智商,对妖族而言,智商决定化形的完整率,他的智商高达一百七,以是他化形的很完整,除了头顶的麋鹿角,苏麓看上去更像一小我,一个很儒雅的人类,长得也很清秀,不出不测,他成了妖王的长随。
苏麓歪着头,脚边的水潭倒映了一副让苏麓感到绝望的面孔,鹿角马头驼颈,这特么也是头麋鹿!苏麓附身在一头麋鹿身上了!莫非就因为老子名字里有个麓字?
这是最好的期间,也是最坏的期间。
祸不但行,说的就是这类时候。附到麋鹿身上,已经够不利的了,苏麓的欲望是在搞清楚环境前最好不要碰到一个聪明生物,但是事与愿违,正在奔驰的时候,天空俄然阴云密布,一撮黑风卷着腥气蓦地呈现在苏麓的面前,待黑雾散尽,现出一名身材魁伟的不明生物,方嘴大耳,青面獠牙,胸口长满鬃毛。
发蒙术是个很操蛋的神通,它一方面能快速点化小妖,另一方面会给小妖们留下永久的伤害,受了发蒙术成妖的,智力程度根基上只能在在五六岁盘桓了,这等智力程度的小妖,化形后的样貌...根基没啥窜改,能直立行走也就是了。
妖怪的天下是个无序的天下,全部社会阶层很简朴,顶层是妖王,中层是各个山头修炼有成的妖怪,底层是发蒙术点化的小妖。简朴的社会阶层不代表简朴安闲的糊口,这是个残暴冷血的天下,上层对基层的压榨几近是穷凶极恶的。妖族名为一族,实在是个种族大杂烩,而分歧种族之间的干系几近势同水火,就像老虎和兔子永久不成能成为朋友,它们之间普通的干系应当是吃与被吃的干系,以是,虎妖和兔妖如何能够调和相处?这里又没有法律的束缚,依托发蒙术点化的小妖获得的那点微薄的法力并不敷以逆转天赋的差异,以是,固然露台妖王不辞辛苦地点化小妖,露台山妖怪的数量却一向保持在一万摆布。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苏麓背着双手,吟了一首《诗经.采薇》里的句子以呼应和,这一刻,苏麓完美地解释了一名文艺青年的闷.骚气质,引得身边脚步仓促的行人无数的侧目和戏谑,身在中原国糊口节拍最快的S市,这么落拓的糊口态度是要遭天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