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败家玩意[第2页/共3页]
那玉骨还不争气的直接碎了!
话音刚落,就听中间的小蝉儿轻呼一声:“咦,你想吃这个?对哦,狗都喜好吃骨头,给你吧。”
“天狗谷旁的山上有很多别院,就是豢养这些浅显犬的……他们,已经不能称之为天狗。”
“天妖骨,晋升大罗?”
杨戬眉头一挑,“但是有所机遇?”
哮天犬他二叔有点缓不过劲,然后渐渐的将关于哮天犬的故事讲了出来,实在大多数故事报告的,都是哮天犬的父亲,这只狗妖的大哥。
汪汪!
但接下来的一幕让众狗妖目瞪口呆。
小狗伸开大嘴两下就把玉骨吞了出来,高低咬合,吃的那叫一个欢畅。
天狗谷的这块地区落针可闻,只要那利齿咬碎骨头的声音在那不竭的反响……
上古时,天狗族有过几万年的光辉,固然族内没有十妖圣出世,但当时的最强天狗,那也是上古妖庭领兵的大将,修为达到了大罗顶峰!
而另一边,小狗又跑畴昔抛弄那片废墟,杨小婵猎奇的在中间看着,想搞懂这只小狗要做甚么……
那画面,美的让人如痴如醉,但狗妖壮汉、一干长老尽皆面色大变!
“我大哥,便是以分开了天狗族,去寻修行之法。这一走,就是三百年,我父母战死前都觉得大哥早已经不在了,让我为他们添坟的时候,也为大哥在中间立个假冢……”
那小狗凶暴的叫了一声,然后呲牙弓身,一副防备的模样。
“前辈是说!”
汪!汪!
“与我讲讲它的平生吧,”杨戬用一种不容置喙的口气说了句。
狗妖壮汉忙称不敢,看了眼谷中各处,族人和长老们正在聚过来,他也想和杨戬解释清楚。
那少女手中抓着的!
汪……
“你这条养不熟的小狗!”
咯嘣,咯嘣。
汪!
它浑身毛都缺一块少一块,像是营养不良,伸直起来不过两个拳头一样大;那双乌溜溜的大眼倒是有精力,东看看、西看看,却没多少灵性。
杨小婵娇怒的跺了顿脚。
“哈哈哈,”杨戬的笑声在旁而来,护在了小狗身前,“不就是一块骨头罢了,诸位就当送给我了吧。”
但杨戬细心看它时,莫名感遭到一些靠近,像是和它有了些许共鸣。
不争气?
那见谁咬谁、没甚么灵智的小家伙,竟然躺在了他们大仇人的腿边,密切的蹭着……
那狗妖壮汉忙道:“我天然是能够决定的,这小家伙还是我的亲侄子,我天然是能够决定的。只是……”
没有天狗血脉的天狗终其平生浑浑噩噩,天狗族也会宠遇虐待,这些天狗实在是挺幸运的走过这一世。
“实不相瞒,前辈,我侄子他天狗血脉近乎于无,我经常为他检测,乃至于没法鉴定它这是如何了,”狗妖一脸难堪,“能让他跟着前辈,这是我那死去的哥哥救了地府千万条灵魂才气修来的福分,可他……实在是太不争气了些。”
这只形如哈巴狗的小家伙,已是他志在必得之宠物了。
杨戬似笑非笑的看着狗妖壮汉,肯定他说的是真相以后,忍不住提示了句:“如果平常的犬类,能咬破你的手掌吗?”
汪汪!
持续听故事,哮天犬他二叔将哮天犬父母的故事都讲了出来;那哮天犬的父亲在族中修行了近六百年,终究冲破到了天瑶池地,族内对他寄予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