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第2页/共2页]
我是非常慢热型的人。
一样喜好大笑和大哭。
以是《何故笙萧默》就像一颗珍珠。她用悠长的时候,用心血庇护,细细地点窜和打磨,使得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津润,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但是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没法移开视野了。
接下来,漫漫会写甚么样的故事呢?
熟谙漫漫就是从这篇文开端的。当时我有一个朋友sophie很喜好《何故笙箫默》,因而她整天在我耳边“顾漫”长“顾漫”短,鼓动我去看她的文。只看文sophie还不对劲,必然要我和作者顾漫熟谙了才甘心。终究有一天,她在qq上昌大地相互先容了我和漫漫。
一样的怠惰。
她写得慢,也是因为她对文的要求太严格了。
当时只是熟谙了,但没有厚交下去。现在想来,当时我和她相互都埋没了本身“险恶”的一面,都扮作“淑女”,很谦恭很和睦很和顺,呵呵,以是蛮有间隔感的。厥后,日子一天一天畴昔,共同经历了很多事情,“假装”没法再停止,鲜明发明本来我们竟是如此投缘的人。
如此密切的友情或许是没法悠长的(汗,不要理我,又开端悲观了),但是很珍惜有这段夸姣的光阴,使得相互的小说里仿佛都多了一些暖和缓阳光。
常常感觉漫漫是天赋。
加油!
曾经看到有个读者在她的文上面留言说――
我们老是用“怜悯”的目光望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