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路过的鹰王[第1页/共2页]
得,辛辛苦苦打死的野猪,被三只路过的鹰给强行分走了一小半,但不管如何说,起码刚才没打起来,就当是多个朋友比多个仇敌好吧!
五小我相视一笑,仓猝扛起剩下的野猪,带着黑虎一起小跑回山洞那边了。
而天然界中的植物在不到万不得已、没有肯定胜算的环境下,根基都不会主动挑起战役,总而言之一句话,越是处在食品链的上层,也就会越惜命谨慎。
而终究到家以后,陈诺澜这下可有得忙了。
“当然是真的啊!并且一点也不残暴,不把这个鹰完整熬服了,它不听你的!”
都说君子远庖厨,别看陈诺澜做菜的味道不错,但她过分斯文文雅,措置肉块的经历绝对没有林北和墨菲多。
猜疑中,林北转念一想,很快就明白过来了。鹰这类植物是能够吃腐肉的,不像有些植物那样必须吃最新奇的肉,以是只能冒死去捕猎。
而做完这个行动以后,林北看一眼鹰王,抬手指了下内脏,接着冲世人使个眼色,一起拖着野猪的尸身后退了好几步。
有了这个动机打底,林北刹时平静了很多,低头想了一会儿以后,俄然不晓得那里来的灵感,竟然用砍刀挑出野猪内脏,远远地丢在了中间的一块空位上。
带头的那只鹰天然是气势最足的,但是在林北看来,它的年纪怕是也不年青了,如果没猜错的话,应当是这一片地区的鹰王带着小弟出来猎食,但比起正面抵触,这三只鹰张望的情感倒是更浓一些。
凭他之前在郊野间糊口的经历,鹰这类东西但是很凶恶的,看中了甚么猎物就一个爬升直接带走,特别在这类纯天然的田野荒岛上,长着翅膀会飞的猛禽,绝对是防不堪防的杀手啊!
此次有了必然的经历,陈诺澜也一心想要做些花腔出来,因而带着世人去到了淡水湖的下流处,先把剩下的野猪肉好好洗濯了一番。
听沈超说的这么热烈,林北也起了兴趣,又砍好几块肉以后,也猎奇问道:“那你从速说说呗,是如何个熬法?”
林北心头一震,被这牲口搞得后背起了一层盗汗。
这时候当过兵的上风就表现出来了,只见墨菲和林北蹲在湖边拿着刀大开大合,很快就把肉分红好几份,各自放进了分歧的藤网里。
林北的行动,树上的鹰王较着看懂了,略微沉默了一会儿后,鹰王俄然尖啸一声,带着别的两只鹰直接爬升下来,爪子勾起野猪内脏后,一阵风一样的飞远了。
沈超持续道:“不但不能给吃的,还不能让它睡觉呢!仆人得在中间守着,如果这个鹰困了想打盹,就得从速拎起棍子嗖一下杵畴昔,把这鹰杵醒!就这么熬啊、熬啊,三天畴昔后,这个鹰又困又饿又累,但是啊,野性也全都熬没了,就会好好听你的话啦!”
“搞了半天,你在说故事骗我呀!”楚雅轩终究反应过来了,先是气得举起小拳头在沈超胳膊上敲了几下,但很快也噗嗤笑开,捂着嘴乐道:“你这小我真讨厌,嘴里没有一句实话,哼!”
林北苦笑着转头看了眼队友,摊手道:“明天也算是奇了怪了,又是毒舌,又是野猪,又是鹰群,我们步队里如果有个会算命的就好了。”
而沈超实在也不太会做厨房的事情,蹲在中间无聊,想了想,又去找楚雅轩说话了。
被看破以后沈超也不辩白,摸了摸头大笑不已,还不忘冲楚雅轩献殷勤道:“蜜斯姐如何样,这个笑话好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