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恐怖之王】[第2页/共2页]
他的家人非常反对他这类超凡的行动,以为他这类是行刺和虐待。
不过当你进入内华达州的城镇,就会发明,这里又是别的一番六合。
“我是易飞扬。”
还没抽两口。
白人傻眼了。
易飞扬来到大铁门前,按了按门铃,内里传来一阵响动。
前面100米处,步行走来的易飞扬,昂头望着这栋古旧的古玩级别墅。
……
斯蒂芬-金看看地上嗷嗷叫的爱犬,再看看若无其事的易飞扬,说了一句,“你的拳头很硬!”
那白人男人刚要持续开口说话,牵着的狼犬却俄然吼怒一声,摆脱了绳索的束缚,一个跃起,狠狠地朝着易飞扬扑去!
但是斯蒂芬-金却说,每一个胜利的可骇作家,都是疯子,你们和疯子讲事理,无疑即是与虎谋皮。
易飞扬笑了笑,说:“是它的鼻子太软!”
那白人开口道:“你好,朋友,你就是易飞扬先生么?”
现在,斯蒂芬-金又迷上了养狗,并且是那种最凶悍的狼狗。
繁华,热烈,弥漫着期间都会气味。
“哦,你请等一下。”
这只大狼犬的残暴,成为了斯蒂芬-金钟爱的启事,但是没想到明天却差点闹出变乱。要不是易飞扬那凌厉的一拳,将发疯的狼犬直接打晕,结果然的难以设想。
这里孤傲,荒凉,充满故事和传说。
面前这位身材高大的白人男人不是别人,恰是美国传奇作家,可骇大王斯蒂芬-金。
易飞扬慵懒地靠在铁门上,摸出一根烟扑灭。
瞅了瞅躺在地上抽搐的爱犬,又瞅了瞅活脱手腕的易飞扬,斯须,竖起大拇指:“短长!”
斯蒂芬-金是个奇特的人,用他本身的话来讲,写可骇小说写的久了,本身的精力也趋于猖獗阶段。有的时候,他很喜好察看死去的东西,比如丢在渣滓桶的死狗,死猫,死耗子,这些东西会给他灵感,他会立马设想出一个画面,一个妇女翻开冰箱,内里盛放的不是甚么奶酪三明治,而是一个死孩子!
易飞扬道了声:“多谢!”就迈步朝内里走去。
“我叫易飞扬,是斯蒂芬-金先生聘请我来的!”
紧接着,美国驰名的可骇之王和将来震慑好莱坞的或人,第一次握手。
但是大铁门却没有顿时翻开。
要晓得,内华达州不是纽约,不是洛杉矶,很少有华人会来到这里,何况这个华人看起来还很年青,很精力,起码让这里的一些女孩子忍不住立足多看了几眼。
遵循易飞扬的观点,如许的别墅,的确就是传说中的“鬼屋”。比如电影《鬼哭狼嚎》,以及电影《瓦德马尔阴宅》,从内里看就给人一种阴气森森的感受,能够说电影内里的别墅外型的确和这栋大楼如出一辙。
特别在郊区,的确是未曾开垦的印第安期间。
那狼犬那里想到敌手会如此彪悍,鼻头又是它最脆弱的处所,当即被一拳打昏畴昔。
那狼犬龇牙咧嘴,吐着红舌头,用凶暴的目光盯着易飞扬这个不速之客。
这就是这部戏的大抵内容,在有些看来,或许它并不算典范,但是不管典范与否,在易飞扬看来,鬼屋系列的电影中恐怕能有超出它的也很少了。此片别的一个吸惹人的处所是它的音乐,的确是让民气脏停止跳动的天国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