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恐怖之王】[第2页/共2页]
易飞扬慵懒地靠在铁门上,摸出一根烟扑灭。
“我是易飞扬。”
内华达州,就是这么一个模棱两可的地区,对于很多作家来讲,是寻觅创作灵感最好的元素。
白人傻眼了。
从内里看,内里已经够大了,但是当你真正走出来的时候,才发觉,这里的确大得难以设想。
繁华,热烈,弥漫着期间都会气味。
现在,斯蒂芬-金又迷上了养狗,并且是那种最凶悍的狼狗。
遵循易飞扬的观点,如许的别墅,的确就是传说中的“鬼屋”。比如电影《鬼哭狼嚎》,以及电影《瓦德马尔阴宅》,从内里看就给人一种阴气森森的感受,能够说电影内里的别墅外型的确和这栋大楼如出一辙。
铁门嘎吱吱翻开了。
易飞扬道了声:“多谢!”就迈步朝内里走去。
斯蒂芬-金是个奇特的人,用他本身的话来讲,写可骇小说写的久了,本身的精力也趋于猖獗阶段。有的时候,他很喜好察看死去的东西,比如丢在渣滓桶的死狗,死猫,死耗子,这些东西会给他灵感,他会立马设想出一个画面,一个妇女翻开冰箱,内里盛放的不是甚么奶酪三明治,而是一个死孩子!
就在易飞扬左顾右盼的时候,别墅内,走出来一个高明白人,手里牵着一头庞大的德国狼犬。
眼看那狼犬就要将易飞扬直接扑到,危难间,易飞扬毫不客气地抡起拳头,噗地一声,直接打在了狼犬的鼻头上。
绿色的草坪,堪比广大的足球场,各种百般的植被,以及花草,装潢着全部别墅的庄园。
这就是这部戏的大抵内容,在有些看来,或许它并不算典范,但是不管典范与否,在易飞扬看来,鬼屋系列的电影中恐怕能有超出它的也很少了。此片别的一个吸惹人的处所是它的音乐,的确是让民气脏停止跳动的天国之声。
蒲月份的一天,当易飞扬驱车来到这里的时候,已经中午,他将掏了一千美金买来的二手汽车,停靠在了斯蒂芬-金居住的别墅四周,一起行来,四周的邻居用奇特的眼神看着他。
这只大狼犬的残暴,成为了斯蒂芬-金钟爱的启事,但是没想到明天却差点闹出变乱。要不是易飞扬那凌厉的一拳,将发疯的狼犬直接打晕,结果然的难以设想。
“我是斯蒂芬-金”
易飞扬乃至以为,斯蒂芬-金那部脱销电影作品《赤色玫瑰》,估计就是从这里取景的。
那白人男人刚要持续开口说话,牵着的狼犬却俄然吼怒一声,摆脱了绳索的束缚,一个跃起,狠狠地朝着易飞扬扑去!
易飞扬来到大铁门前,按了按门铃,内里传来一阵响动。
但是斯蒂芬-金却说,每一个胜利的可骇作家,都是疯子,你们和疯子讲事理,无疑即是与虎谋皮。
要晓得,内华达州不是纽约,不是洛杉矶,很少有华人会来到这里,何况这个华人看起来还很年青,很精力,起码让这里的一些女孩子忍不住立足多看了几眼。
但是大铁门却没有顿时翻开。
那白人开口道:“你好,朋友,你就是易飞扬先生么?”
面前这位身材高大的白人男人不是别人,恰是美国传奇作家,可骇大王斯蒂芬-金。
这里孤傲,荒凉,充满故事和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