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这才是男人[第2页/共3页]
这的确比窦娥还冤啊。
这是男人的热诚啊!
“呀!你胡说甚么呢。”闻言,陈曦不由俏脸粉红,冷声呵叱道。
俄然的,人群一阵骚动,不约而同看向一处,就见一个满面胡渣的男人一边惨叫着,一边被一个虎背熊腰,狼吞虎噬之貌的女人揪着耳朵走出人群。
那是一不偷二不抢,三不嫖四不赌,真正的好孩子,连去趟病院陈旭都能严峻的颤抖抖,更别说来到这素有‘恶名’的派出所了。
本来嘛,大师好好的去饭店用饭,谁推测,这都能碰到这档子破事。
看的身后跟着的陈曦和程潇好气又好笑,本来略有担忧的神采也消逝的无影无踪。
陈旭才不会管这些吃瓜大众们呢,在他的眼里,在他的天下里,实在就只要两种人,一种是陌生人,一种是他在乎的人,没有男女之分。
……
【靠!这万恶的看脸的社会啊,好白菜都被猪拱了。】
“老王,你可真是吃了大志豹子卵了啊,老娘让你去接兔崽子们回家,你跑这里看妞?那妞都雅吗?都雅吗?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脸上画的鬼画符一样,打扮的妖里妖气的,一看就不是合法女人,老娘让你看,让你看,早晨不准上我床……”女人用力的揪着男人耳朵,嘴唇突自骂骂咧咧,口水源源不竭。
恐怕出来了,陈旭就被莫名其妙的屈打成招,然后就神出鬼没的背负了一桩命案,定名为‘怀疑人’。
就见陈旭深深吐了口气,一字一顿的开口。“陈曦,归正今后你不能去那间鸭店了。”
【mmp,要不是你小子跑得快,老子必定上去抽你丫的,枉为男人。】
【呀!这混蛋陈旭,甚么叫鸭店,说话就不能说完整点吗?不晓得这是大马路上,很多吃瓜大众的吗?】
不约而同的,他们都是有着富态实足的身材,体重不说过两百,但是80公斤还是绰绰不足的。
归正陈旭不能,以是他就是响铛铛的男人汉。
男人管他去死。
比如,早晨大慈大悲的成全她,抱着她睡觉。
而女人方才吼怒的,必然是男人外号,而合适这一外号的,就只要方才意气风发,对劲洋洋的眼镜兄了。
拳头顿时紧紧捏起,陈旭双目中喷出熊熊烈火,叔叔能够忍,婶婶不能忍。
【mmp,我叉你大爷呢,说好的发作呢?】
女人如此逼迫男人的行动,是个爷们都不能忍,男人必必要雄起,雄起!
“哎哟,哎哟!老婆我错了。”男人固然体型高达壮硕,但是涓滴不敢挣扎,只是一个劲的哀嚎。
跪键盘不能打字!
陈旭感觉本身真是不利透了,不利到喝口水都会噎住的境地。
越想越气,陈旭站在原地,浑身打着颤抖,嗯,这是他方才披发了王霸之气的后遗症。
本来陈旭正想进入景象剧,顺着吃瓜大众的脑回路,mm去鸭店被哥哥人赃并获,哥哥不能忍耐,遂在大庭广众之下,经验mm。
女人如此穷凶极恶,胸大不给摸,胸小不给说,陈旭必必要智取,才气降伏的了这人间恶兽。
跪便利面,便利面不能碎……
幸亏!幸亏!来到这吃人不吐骨头的派出所后,啊舍蜀黎们还是灰常讲事理的,这才没让陈旭成为大家鄙弃的‘怀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