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围而歼之[第2页/共3页]
刘秀点点头,大哥对本身的好,他都有服膺在内心,以是大哥要去做的事,他必然是无前提的站在大哥这一边,尽力支撑他。
张平捻弓搭箭,将箭头对准天空,一箭射了出去。
那名蛮兵惨叫一声,回击就是一刀。沙!刀锋在这名义兵的脖颈前掠过,刀锋扯开了他的喉咙,猩红的鲜血汩汩流淌出来。
四周的义兵看看倒在地上惨死的火伴,在看看如野兽普通的蛮兵,吓得连连后退。
一千人打六七十人,本就没甚么牵挂,只要全歼了敌军,才气勉强算是一件功劳。
一千人的步队,分分开来,遵循事前打算好的线路,向蛮兵的地点地云集畴昔。
刘秀向龙渊感激的一笑,又摇点头,将甲胄递给了李轶,说道:“季文兄,你穿这个。”
在张平带领的这一屯里,他是独一一个会用弓箭的。
刘縯的英勇,刺激了在场合有的义兵兄弟。人们压下心头对蛮兵的惊骇感,抡起各自的兵器,和蛮兵们打斗成一团。
朱云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问道:“你慌甚么?莫非天塌了不成?”
回想蛮兵的模样,冯达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刘秀笑了笑,向李通和李轶说道:“睡一会吧,估计天一亮,我们就得去兵戈了。”
就在他二人说话之际,猎户冯达急仓促地奔驰过来,到了朱云近前,神采惶恐,结结巴巴地说道:“朱……朱大人,不……不好了……”
就在朱云身边的刘秀天然听到了他的嘟囔声,充满歉意地说道:“云哥,你是被我扳连了。”
啪!他慌乱间抡出去的锄头正砸在蛮兵的额头,把后者打得向旁一踉跄。见状,四周的义兵认识到有机可乘,一蜂窝似的围拢上来,一人在蛮兵的背后抡起锄头,狠狠砸在他的后脑。
军队里,并不是每个兵卒都会利用弓箭,浅显兵卒,连弓都拉不开,没有三年的苦练,也不成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弓箭手。
他跺了顿脚,再次叹了口气,嘟囔道:“我是跟着伯升来兵戈的,不是来这里看热烈的啊!”
有十数名蛮兵聚到一起,抱成团往外突围,但是在他们的四周都是义兵,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个水泄不通,那里还能突围得出去?
不等他把话说完,刘秀已帮着李通,把甲胄套在他的身上。他含笑说道:“我常日在家,常常干农活,身材要比你结实。”
他刚出去,劈面便跑来两名蛮兵。
李通连连摆手,说道:“不成,文叔兄,你还是穿戴吧……”
在冯达的带路下,刘縯一部开端向白山方向进发。
冯达三十多岁,皮肤乌黑粗糙,个头不高,其貌不扬。他向刘縯点头说道:“是的,大人,是小人亲眼所见。”
这回蛮兵再也对峙不住,一头向前扑倒,双手抱着尽是鲜血的脑袋,在地上佝偻成一团。
蛮兵声都没吭一下,抬头倒地。
军中的叶片甲可不是单层的,而是双层的,内里是铁片,内里是皮革,中间还垫着棉花,穿在身上非常保暖。
李轶赶紧伸谢,也不管龙渊如何瞪着本身,接过甲胄,快速地穿在本身身上,而后他长叹了口气,忍不住感慨道:“想不到汉中郡这么冷,现在总算和缓了一些。”
跟着响箭声一起,早已云集到蛮虎帐地四周的义兵们,纷繁大吼一声,从树林里冲杀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