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血战[第1页/共2页]
程处默跟着熊大,也在不竭地拼杀他的力量一样不小,整小我身上被鲜血侵染像是一个血人一样,鲜血披收回一种特有的腥味,满盈在这片疆场上,统统人都杀红了眼睛,在这一刻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人在这个时候还想着如何偷懒,统统人的鲜血都在沸腾。
一个个大唐兵士也一样被突厥人砍倒,然后坠上马去,这个时候不是在乎这些的时候,刘仪伟要做的就是尽最大的能够杀伤这些突厥人。
微弱的弓箭射出来的箭雨,全都朝着刘仪伟的位置覆盖而来,但是身处半空的刘仪伟临危不惧直接一下子掉回身形,没有握刀的左手直接一把拽住了一匹战马的耳朵,然后一下子从战马身边的空地一下子窜了出来,整小我躲在马肚上面,顿时箭矢落空,然后这匹飞奔着的战马全都身上插着箭矢像一支支的刺猬。
如许的一个强大的救火队员,让大唐兵士面对突厥人的时候要轻松很多,但是战役全都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只要不是真正的出其不料或者有着天时天时人和的战役,都会灭亡。
但是他们的战役技能却比起突厥人强一点,因为力量微微居于下风,以是更多的时候更加的矫捷,在闪躲进犯方面占有上风。长刀砍来,顿时微微侧身,或者直接一下子用刀袭向对方的手腕。这些体例都让他们和突厥人战役的难分难明。
鲜血在地上构成一汪血泊,但是跟着战马的踩踏成为一滩泥浆,相互死伤无数,并且在这个时候小我英勇没法阐扬最大的感化,除非是真的能够以一敌百,乃至以一敌千,敌万。
但是刘仪伟这家伙竟然在这一刹时做出了出人料想的事情,他直接从战马的背上跳了起来,然后双脚用力直接在这个疆场上飞奔,健旺的身姿一脚踏在一头战马的头上,窜出去老远,手中的雪亮长刀就在这个时候收割起仇敌的性命。
“杀……”两边的喊杀声在这一刻响彻云霄,马队的战役是最为残暴的,因为只要一下子打击就有能够掉上马去,然后等候着的就是战马无情的踩踏。
鲜血冲天而起,直接将斗大的头颅冲飞上天,然后朝着另一边落下。骑在战顿时面的那残存的驱壳被战马托着跑了老远的一大截间隔然后才歪倾斜斜的倒下。
以是他就像是一只工致的猿猱一样直接从一匹马的背上腾跃而起,翻身就到了另一匹战马背上,乃至直接一下子从战马背上飞速的奔行,达到另一个突厥人比较多的地区斩杀更多的突厥人。
然后第二脚随之而来,一脚将这个马队从战顿时踢飞出去,手里的长刀一个横扫挡住了袭来的两柄突厥人的长刀,并且左手一把拉住缰绳,右手一挥,讲一个突厥马队砍死。
但是巨大的疆场非常的开阔,疆场这么大一小我身边能有几人?全数斩杀以后,才气够打仗到其他的仇敌,这就限定了小我的武力。但是刘仪伟的超强的矫捷性在这个时候阐扬的感化就凸显出来了,他不会在一个处所等候仇敌的到来,而是在一个处所杀的差未几了以后,就会从战顿时一跃而上,冲向另一个处所。
而突厥人也不是傻子,此时有很多的突厥人拉弓射箭,朝着刘仪伟射出了一道道的箭矢。
长刀雪亮,仿佛匹练,雪亮的刀光直接如同倾泻而下的九银河水,瞬息之间对攻到一起。双刀交击,收回刺耳的声响,但是一边的骑士倒是力量比起另一边的强大很多,一下子就直接将对方得长刀荡到一边,而本身的刀光只是微微一顿就直接一刀斩下了对方的头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