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九章 何咸一合挑杀轲罗侯 太史慈领军大战轲比能[第1页/共2页]
第一箭矢箭矢落下,鲜血四溅,惨叫声四起,人仰马翻,两边的丧失都不小。
在广漠的平原之上,两边轻骑展开了毫无花梢的对冲碰撞!
第一波箭矢以后紧接着就是第二波箭矢,比拟较而言,伏在顿时的飞骑军反应可就比藏在马腹上面的鲜卑人快多了。当鲜卑人还在弯弓搭箭的时候,飞骑军的箭矢已经飞临了鲜卑人的上空,时候差的成果就是鲜卑人还来不及遁藏到马腹下,箭矢就劈脸盖脸落了下来。这一波对攻,鲜卑人的伤亡人数是飞骑军的两倍不足。鲜卑人用鲜血和生命证了然“掉队就要挨打”的真谛。
“唔!“典韦点点头,”如果必然要分出胜负,唯有以命换命,同归于尽。他的枪太快,我防不住。我的戟太重,他也防不住。”
狂傲的轲比能神采惨白,目露难以置信之色!这些汉骑与他之前见到的那些汉骑有着天壤之别!这些汉骑悍不畏死,就算背上插着箭,还是拿着枪与你冒死,色彩当中尽是桀骜!是的,是桀骜!这是鲜卑王族马队才具有的眼神和特质,却在这支汉骑身上比比皆是!
大战,就如许发作了!
曹操压根儿就不拿正眼看这位所谓的鲜卑懦夫。当今天下,能够正面与何咸单挑的人已经未几。吕布算一个,典韦算第二个,至于这位叫做轲罗侯的鲜卑人,必定排不上第三个。
曹操拍拍典韦的肩膀不出声。
何咸往回撤,贾诩则派出了一万飞骑军上前策应。太史慈一马抢先,一万轻骑紧随厥后。
“莫非吾之恶来也没有信心敌过南阳小儿吗?”曹操反问。
太史慈一杆无回枪,不晓得挑落了多少鲜卑马队。待面前再无反对的敌骑以后,回身一看,一万飞骑军丧失了有三分之一摆布。再看对方,鲜卑马队也不过好,丧失比飞骑军另有惨痛,两军过后的疆场之上,乌泱泱躺满了死伤的兵士和无助的战马。
飞骑军是百战精锐,跟从大将军何咸从东杀到西,从南杀到北。击败过的强军有董卓的西凉铁骑,丘力居的乌桓精锐,曹操的豺狼骑,吕布的飞熊军,袁绍的大戟士等等,胜利和光荣铸就了飞骑军不败的威名。灭亡,对于他们而言向来都不是题目,他们的眼中自有对胜利的固执和巴望。
因为是大范围对冲,战友之间根基没有太多的共同,比拼的是纯粹的单兵本质!
鲜卑马队挑选的操纵纯熟的控马技能藏在马腹之下,躲藏箭矢的覆盖射击。如许做的好处是马队能够尽能够避开箭矢的直接攻击,但不好的处所是,战马遁藏不了箭矢,如果被射中了脸部或者颈部等关键部位,战马翻到,躲在马腹下的马队不死也得重伤。就算不直接被射中关键,马背之上中箭多了,还是也会要了战马的性命。
“典韦不怕!何咸若来,典韦自当以命换命,保住主公!”
当轲罗侯嚎叫着超本身冲杀过来的时候,何咸又找到了久违的味道,何咸将本身的精气神晋升至了最高的境地,尽力以赴应对这个可贵的机遇!
听完典韦的解释,中间的曹彰倒吸一大口冷气,“这何咸果然有这么短长?”
两边打击的速率都很快,没有第三波箭矢,两边就交兵在了一起。鲜卑人喜好用刀,飞骑军喜好用枪。刀有刀的好处,马队能够单手持握。双马交叉之时,根基不消发力,操纵战马的速率便能够杀伤仇敌。飞骑军喜好用枪,因为他们的主将张辽,副将太史慈都是用枪的妙手。枪的好处在于尺寸。正所谓“一寸长一分强”,长枪比拟于刀进犯范围更远。而飞骑军用枪,喜好用刺。马未至,枪先到。如毒蛇出洞,一刺一回,洁净利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