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大雁喜鹊[第1页/共3页]
汉唐是刀的天下,但到了宋朝,剑又重新答复了,一方面是宋军缺马,对合适劈砍的刀需求量不大。
大雁抓过十文钱,恐怕李延庆忏悔,也顾不得骂上两句便飞奔而去,喜鹊也要跟着姐姐跑,李延庆一把拉住她,笑道:“等一等,我也给你十文钱。”
李文佑呵呵一笑,“他有急事前归去了。”
“那是我外祖父的剑,你如何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
明天客人首要都是潜山村的人,除了几个族人他在祭祖时见过,有点印象外,其他都不熟谙。
“庆弟若喜好这柄剑,就送给你了!”李冬冬走进屋笑道。
“这就对了嘛!尊敬长辈,又有好处,何乐而不为?”
“不可!尊敬长辈的端方就在这里,你娘叫我兄弟,你就得叫我庆叔。”
“那如何美意义!”
她家道比较穷,父母恨不得一文钱掰成两半用,就算有点好东西都给弟弟,轮不到她们姐妹,这身新衣服还是娘舅给她们买的。
李延庆身形极快,敏捷躲闪,转到了门口处,他又摸出十文钱,在手里悄悄掂着,笑嘻嘻道:“又不是让你白叫,好好地叫我一声庆叔,这十文钱给你。”
过年的压岁钱也就一文两文,偶尔都城的娘舅来了才会多得一点,象明天如许一下子得了这么多钱,她还向来没有过。
“那我就不客气了!”
大雁又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李延庆,一点点向他靠近,“小弟弟别动啊!姊姊给你说句悄悄话!”
这把短剑重约六七斤,长约五十厘米,厚一点五厘米,宽三厘米,剑尖呈三角形,固然大要略略有点锈斑,但剑身上钢纹还是精密均匀,李延庆能辩白出钢铁吵嘴,这并竟然用极好的上品真钢打造,代表了宋朝最高的冶炼程度。
主堂上的客人纷繁恭维李文佑,夸李家将来又要出一个进士,夸得李文佑心花怒放,捋须呵呵直笑。
李延庆一转头,刚才叫他庆叔的两个小娘子不知甚么时候又跑返来了。
说着,他要把钱揣回兜里,大雁心中一急,终究喊出声,“庆...叔!”
“我阿姊叫张大雁!”
“阿姊别打了,叔叔要活力了。”mm喜鹊急得直跳脚。
李延庆笑着给世人回礼,李冬冬把他拉进了主堂,坐在主位的李文佑瞥见了李延庆,赶紧招手道:“庆儿,到这里来坐!”
李延庆的眼睛垂垂亮了起来,他仿佛想到甚么,赶紧用袖子在剑脊上擦了擦,公然暴露了一行细细的刻字,剑士营军用。
“阿姊,庆叔喜好那把剑就送给他吧!”喜儿在中间拉了拉姐姐的衣袖。
而厚脊短身剑便是宋朝最驰名的战剑,南宋灭亡后几近被蒙军烧毁殆尽,后代已经看不到了,李延庆曾在一幅宋画上瞥见过它的图形,既能够刺,也能够砍,乃至还能够像鞭锏一样作为打击兵器,非常合用。
下午傍晚时分,李冬冬来请李延庆用饭了,这时,李延庆已经赶完了功课,正在玩赏那柄短剑。
李延庆心中顿时有些冲动,这把剑竟然就是大宋赫赫驰名的厚脊短身剑,宋军剑士营的公用战剑。
“早就来了,左券都签好了,你爹爹让我们不要打搅你,以是就没有叫你。”
喜鹊笑逐颜开,接过钱便出门追姐姐去了。
李冬冬拉着李延庆给乡邻们先容,乡邻们传闻面前这个少年就是孺子会夺魁的李延庆时,不由寂然起敬,纷繁起家施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