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大雁喜鹊[第1页/共3页]
李延庆倒不担忧,明天他又去了趟鹿山镇,看过了左券草案,族长考虑得非常全面,比他想的还要细心,左券已经敲定好了,明天只是来签书画押。
下午傍晚时分,李冬冬来请李延庆用饭了,这时,李延庆已经赶完了功课,正在玩赏那柄短剑。
李延庆心中顿时有些冲动,这把剑竟然就是大宋赫赫驰名的厚脊短身剑,宋军剑士营的公用战剑。
“小笨伯,你甚么都奉告人家了!”大雁再次瞪了mm一眼。
李延庆见她灵巧懂事,内心倒也喜好,便将十文钱硬塞在她小手中,“给你去买糖吃!”
李延庆听她胡搅蛮缠,心中不太喜好,便随口问道:“你既然姓张,那叫甚么名字?”
“感谢庆叔!”
李文村间隔这里最多也就两三里,这个小娘见过本身很普通,只是他畴前是小泥猴,还很傻,现在倒是个翩翩小君子,难怪这小娘子刚开端没有认出本身。
这类剑士公用战剑在县里的刀剑铺中底子买不到,没想到他竟然在一个农户家中看到了。
李延庆把剑放进本身书袋,跟着李冬冬向前面大堂走去,他笑问道:“族长来了吗?”
过年的压岁钱也就一文两文,偶尔都城的娘舅来了才会多得一点,象明天如许一下子得了这么多钱,她还向来没有过。
但更重如果宋朝进入了重甲期间,契丹人获得幽州后,学到了高超的冶铁技术,同时生铁产量猛增,他们打造出来的盔甲和宋军已经没有辨别了。
她盯着李延庆手上的十文钱,内心却在策画着如何把这个傻小子的十文钱弄到手,有了这十文钱她又能够买朵绢花了。
喜鹊笑逐颜开,接过钱便出门追姐姐去了。
李延庆一转头,刚才叫他庆叔的两个小娘子不知甚么时候又跑返来了。
“那如何美意义!”
李延庆倒喜好这个灵巧的mm,便低下头笑眯眯道:“我晓得了,你叫张小雁,对不对?”
明天客人首要都是潜山村的人,除了几个族人他在祭祖时见过,有点印象外,其他都不熟谙。
这时,李冬冬拉着李延庆笑道:“顿时开桌了,就等你呢,快走吧!”
李延庆的眼睛垂垂亮了起来,他仿佛想到甚么,赶紧用袖子在剑脊上擦了擦,公然暴露了一行细细的刻字,剑士营军用。
“明天县学正伴随一名州里的人来了,说是来巡访你爹爹的名声,能够和之前的一桩旧事有关,你爹爹焦急,便先归去了。”
李延庆心花怒放,这趟没有白来,竟然得了把好剑。
“不是!我叫喜鹊,庆叔叫我喜鹊,喜儿都能够。”
......
李延庆来到大堂,大堂里非常热烈,二三十人堆积一堂,李冬冬摆了三桌酒菜,大堂上摆一桌主席,院子里摆了两桌陪席。
这把短剑重约六七斤,长约五十厘米,厚一点五厘米,宽三厘米,剑尖呈三角形,固然大要略略有点锈斑,但剑身上钢纹还是精密均匀,李延庆能辩白出钢铁吵嘴,这并竟然用极好的上品真钢打造,代表了宋朝最高的冶炼程度。
“我阿姊叫张大雁!”
“我爹爹姓张,和你们李家没干系,我娘如何叫你,与我无关。”
“这就对了嘛!尊敬长辈,又有好处,何乐而不为?”
李延庆笑道:“你娘和我平辈,她也叫我一声兄弟,你不叫我庆叔,叫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