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好厉害[第2页/共2页]
宿世金锋是山村孩子,从小跟着爷爷在山里打猎,对于大山一点都不陌生,提着上弦的弩弓,工致的穿越于丛林之间,寻觅着植物留下的蛛丝马迹。
刚出门,碰到了一群去后山挖野菜的妇人。
“不会真的迷路了吧?”
耐烦是一个猎手的根基本质,此时兔子已在弩弓射程以内,但是金锋并未脱手,而是端着弩弓耐烦等候。
“金锋,你打到了东西了?”
金锋懒得和一群妇人胶葛,闷着头加快脚步。
金锋接过弩弓,拉弦上箭,对着二十多米外一棵大树扣动扳机。
金锋笑道:“不管如何说,表姐是为你好,心疼你,我感激她还来不及呢,何况表姐还送了这么一份大礼。”
“莫不是碰到狼了吧?”
比及金锋走近,妇人们纷繁围了上去。
野兔极其警戒,即便是喝水的时候,眼睛也一向扫视四周。
林云芳能送来一包野菜,的确算是大礼了。
林云芳的男人张凉前些年参军,在疆场上丢了条胳膊,很多活也做不了,张满仓小时候在山上摔断了腿,今后以后就成了跛子,只能以砍柴烧炭为生。
没想到金锋第一次进山打猎,就有这么大收成。
“你去打猎?”小玉笑道:“你甚么时候学会打猎了?”
“去后山打猎!”金锋随口答复。
猎户小妾说道:“金锋之前向来没去山里打过猎,没迷路就不错了。”
“还不错,挺肥的。”
一个留着两条羊角辫的女人挤眉弄眼问道。
这一次,不管金锋如何说,哪怕和明天一样凶她也没用,就是不肯吃,倔强的蹲在院子里,打量弩弓。
她是村长家的闺女,脾气活泼,村里尚未出嫁的女人和一些年青的小媳妇,都以她马首是瞻。
“我看差未几,这俩兔子去镇上起码能换四十斤谷子。”
后山四周常常有人活动,猎物未几,想要打东西,还得再翻个山头,去更深处的老林子。
太阳西斜,山脚下挖野菜的妇人们筹办归去了。
此时正值春末,群山绿意盎然,头顶的树冠遮天蔽日,也是植物活动最为频繁的季候。
小玉指着弓弩猎奇问道:“给我看看。”
“那感谢表姐没有?”
“不是他是谁!”
“哎,你们瞥见金锋返来没?”
“好……好短长!”关晓柔吓了一跳:“当家的,这是你做的吗?”
“传闻老牛岭有山鬼,他才娶了个灾星,撞邪了可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