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柒 曲入冥(上)[第2页/共2页]
“看看吧!”高狗子和任重对视一眼,俄然侧过甚去沉声说道。
交割完了公孙备的头颅,刘平一拱手,翻身上马。
我转刹时便明白了任重和刘平之间的和谈:任重杀死公孙备后并不直接割去公孙备的头颅,而让刘平能够“发明”公孙备的全尸,杀人却不毁尸,如此一来案发后案件对刘平形成的负面影响会小一些,以后朝廷清查下来也不会赶尽扑灭;刘平收敛了公孙备的尸首后,再将其头颅割下来交给任重和高狗子,如许他们二人也能归去支付剩下的三分之二的佣金了!杀手行当终究大多还是要看人头“验货”的!
“嗯!”刘平微微点头后答道:“这是你需求的东西!”言罢,刘平从白马身上挂着的一个玄色的大口袋中取出了一个灰色的包裹,将其扔给了任重。
“你这就要归去吗?”见他这番行动,我抬头问道。
“你们俩来的也不晚,现在应当还不到卯时。”刘平平淡的说道。
听到这话,刘平嘴角一扯,显得有些难堪。见此景象,我和高狗子皆是忍俊不由,高狗子更是笑得非常畅快。
“回涿郡?”
“你要办的事都办好了?”左袖飘飘的任重冲刘平问道,看来他还是不风俗身材上安装假肢,就像我最开端时那样。
他的人头?公孙备的吗?哦……
“唔,这也算是一种魅力吧!”我小声自言自语道。
“是!”
“嗬!你们来的够早的啊!”高狗子还未走近便大声叫道。这类大大咧咧的状况才是我最熟谙的高狗子,也是我和他相处时感觉最舒畅的环境。
刘平天然也笑了出来。此时,他脸上的难堪一扫而空,冲着我们三人抱拳道:“三位,我们就此别过!”而后,刘平回马回身,挥鞭奔驰而去,只是在血红色的朝霞下留下了一个英伟的背影。
当然,我和他们俩相互之间固然垂垂熟络了、徒弟与“红雪楼”楼主王凤也有旧友,但这刺杀贵爵之事毕竟是性命攸关、祸及亲人的事,并且他们还是靠刺杀度日的职业杀手,他们没有任务也没有需求蹚这趟浑水!就像徒弟说的,他们能不把这事给抖落出去,我们就已经该心存感激了!
“老迈,要不……我还是留下吧!”任重话才说了一半,高狗子俄然打断道。
“噗嗤——”我好不轻易收敛的笑容又被高狗子逼了出来,现在就连一贯古井无波的任重也笑出了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