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惊奇[第2页/共2页]
许薇姝自不晓得丫环在那儿杞人忧天,正漫不经心肠把肉脯扔进锅里,煮好了拿小勺谨慎翼翼地喂病中的女孩子吃,又拧了个帕子,拿雪水浸一浸,替她降温。
如当代道乱,这类事也比较多,平常遇见,就只当不晓得,但这会儿许薇姝露了一手,他们就很难不去存眷,细心一看,更加感觉这几个不是普通人。
世人:“…………”
就如国公府的阿蛮小娘子,那但是才名远播,哪怕三年前,许薇姝还是国公爷的掌上明珠,名誉最盛的时候,在都城闺秀们心中,阿蛮也比她讨人喜好。
当年的国公府也的确繁华斑斓,养的丫环走出去都是大族令媛的命。
坐着的青年,年纪看不太出来,仿佛很年青,可眼角眉梢间已经带了多少风霜,生得清俊不凡,神采却灰白,嘴唇发青,明显穿戴乌黑的大氅,还是瘦骨嶙峋。
在庄子里,宝琴她们一向和自家主子糊口在一起,仅仅感觉小娘子都雅,打击力还不算大,可玉珍久久才见一面,自是感觉许薇姝的面貌一次比一次夺目。
病弱青年也展开眼,却未曾想,两小我竟然看到一出好戏。
这用不着老掌柜提示,只看人家竟然能赶走狼群,救了他们商队,那就不但是不慢待,还得供着。
世人严峻地等候群狼暴走,把细皮嫩肉的小娘子吞入腹中,另有几个保护青筋毕露,做好了抢人的筹办――都是大男人,即便抢不出来,也不好无动于衷。
玉珍皱了皱眉,前些光阴,阿蛮小娘子还在大长公主停止的诗会上拔得头筹,得了公主一支碧玉簪,比及自家小娘子除服,再去插手那些个宴会,还不知会被人如何挤兑,想想就忧愁。
不管如何,大师都松了口气,总算不消冒死,至于许薇姝,完整成了商队的座上宾,被迎到火堆前面,成堆的肉脯递畴昔,让她烤着吃,煮着吃,想如何吃就如何吃。
听到狼嚎声,青年侍卫精力顿时绷紧,他穿戴红色的棉衣,不大较着,可一动,雪地上就滴了一地血珠,身上应当是有伤。
病弱青年发笑:“人间之大,无奇不有,遇见个把怪杰,何必诧异?”
比拟于他孱羸的身材,气质到极佳,乌黑如墨的发,苗条玉白的手指,显得分外有风骨。
“嗷呜!”
一开端,少仆人把她们当作是某个大户人家的逃妾之类。
肉脯浅显,煮的面饼也浅显,可许薇姝简朴加了些草药,特别是一插手吉水,香气四溢,**的一群男人侧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