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半江瑟瑟半江红[第1页/共2页]
她住在小时候住过的院子里,二层小楼,能看到一望无边的太湖。
庄子里的管事名叫霍喜,是二房的家生子,幼年的时候,他曾经给霍老爷当太小厮,厥后有了家室,霍老爷便把太湖边上的这处庄子交给他们一家子打理。
金豆儿到了新处所,一点儿也不惊骇,高兴地跑来跑去,忙不迭地在它所到之处留下气味。
“甚么朋友?九爷我的朋友?”她瞪大了眼睛。
霍喜家的三十出头,头发梳得一丝稳定,手腕上戴着指宽的金镯子。
幸亏霍九爷还是初学,不晓得用气,吹得有气没力,在局促的车厢里会觉刺耳,现在笛声飘零在浩广的湖面上,被风一吹,也就散去了。
幸亏她带了十几只鸟,鸟笼子挂在庑廊下,唧唧喳喳,热烈极了。
“乡间处所,过分粗陋,没有能接待公子的,你如果找不到堆栈,我让人带你去。”说着,霍柔风便要叫人。
庄子里长大的小子,端方远比不上府里的,说话初声大气,霍柔风吹着笛子也听到了。
可这小我,却就如许大剌剌地穿出来了。
霍柔风的眼睛瞪得溜圆:“你如何晓得我在这里?”
霍柔风还是宿世时穿过这料子,这一世她虽在杭州,可也没有穿过,客岁姐姐得了几尺,也只是做了几块帕子,倒是不敢做裁缝裳穿在身上。
霍柔风像是被泼了一盆冷水,立即没了精力,可也没有拗着,天气已晚,万一船划远了,在湖里翻了如何办,九爷的命值钱着呢。
见她这么好说话,婆子们齐齐松了一口气,前次九爷来的时候,唉,被霍老爷惯得啊,皮猴儿一样,现在长大几岁,不但慎重了,也懂事了。
霍柔风指指它的鼻子,叹了口气,大步流星地走了。
统统是如许安好而夸姣,当然,如果没有霍九爷的笛声,能够会更加夸姣。
霍柔风找了块打磨划一的太湖石,坐了上去,然后慢条斯理地拿出了她的笛子吹了起来。
方才走进庄子里用来会客的前院,便看到一个一袭红衣的背影。
展怀转过身来,天气已经暗了下来,他的眼睛亮晶晶的,格外刺眼。
霍柔风一拍脑门,阴魂不散啊。
“丧门星,你如何晓得我在这里?你跑来我们家做甚么?”霍柔风叉起腰来。
这是她家的庄子,庄子里的人都是霍家的人,再说,她带着保护,甚么都不消怕。
金豆儿不知从那里跑出来,四只脚上都是泥,嘴上也是湿漉漉的,脏兮兮的像只流浪狗。
她更加猎奇起来。
霍柔风吃饱喝足,倒头便睡,睡了一个时候,醒来时已是傍晚时分。她迫不及待要去太湖边上玩,采芹拗不过,只好让霍喜家的找了几个水性好的婆子跟着,霍柔风则带着两个8、九岁的小厮早就一溜烟地跑了,金豆儿欢畅地跑在最前面。
晚风习习,异化着丝丝潮意,几只鸟儿在湖面上盘桓,金轮西沉,不远处停靠的划子上,升起袅袅炊烟,那是靠打渔为生的人家正在烧饭。
此次霍九连厨娘也带来了,可霍喜家的还是早早让人和面调馅,霍柔风一行方才落定,热腾腾的饺子便端上来了。
朝霞满天,清澈的湖水被染成一片金红,水天交汇处,炽霞喷礴,放眼望去,好像浓墨重彩的瑰丽画卷。
红彤彤的大红衣裳,用的是杭州织造用做贡品的赤霞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