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思君[第1页/共2页]
“肥宝宝!”至公主笑喊了一声,红色小狗也跟着摇了摇尾巴。
已经看到了她父亲的剑,在看到这柄长枪她已模糊预感到了。
二公主意了,内心翻了个白眼,暗道一句记吃不记打。
“好。”
周菀倒吸一口冷气:修雅剑!
她翻开衣柜,果不其然,一排排整齐摆放的衣物――父亲生前穿过的衣物。
君珉暗想这题较着非常简朴,为何看起来非常聪明的荣嘉郡主却解不出来,他便将本身的解法说给了周菀:“雉双腿,兔四腿,共三十五头,倘使一只兔都没有,则起码有七十腿,那么九十四减去七十,剩下的腿都是兔子了,那么就得出是十二只兔,如此多少雉也就清楚了。”
这些,都是她父亲活着经常用的兵器。
而她终究拿起了那把让她感觉熟谙的剑,她先前所见的是背面,而现在终究看到了剑的正面剑柄上,用小篆铭着两个字:修雅。
她转头看看,看到一柄更熟谙的红缨长枪――夺魂枪。
周菀皱了皱眉,道:“你可有简朴的解法?”
周菀笑着将刚才君珉说的讲授了一遍。
“不去处皇后娘娘存候吗?”周菀有些游移。
至公主俄然肚子一疼,忙捂住了腹部歉意的看向周菀,“阿宁,我……”
“阿宁,这题如何解?我明天仿佛吃错了东西,肚子老是疼。”开口的鲜明是至公主阿秀。
下午散学铃声一响,至公主便赶快拉起周菀的手往外走。
她悄悄的将修雅剑放入剑鞘,扫视屋内,只见夺魂枪、修罗刀、混元棍、轰隆斧……
“等放了学,你跟我去芳菲阁,肥宝宝现在长得可好了。”肥宝宝是四皇子送给至公主的那只红色狐犬。
再翻开几幅,有的是书法,有的是画作,但都是近似的环境,没有落款,略带瑕疵。
至公主忙道:“不消叫太医了,免得母后晓得了担忧,应当没甚么大题目。你先陪肥宝宝玩。”
待到世人都退下时,周菀抱着肥宝宝出了芳菲阁,沿着园子墙边,找到一处灌木前面,灌木后有一个小小的狗洞,狗洞里长满了杂草,又在偏僻之处,很不起眼,周菀还是前次在芳菲阁做客时,偶然中追着肥宝宝找到的。
周菀檀卷上的术题是:今有雉兔同笼,上有三十五头,下有九十四足,问雉兔各多少?
周菀了然,忙摆摆手,道:“你从速去吧,要不要我帮你叫个太医,你不是中了毒吧?”
“你不也没去歇息吗?”
“你快去吧。”周菀催促。
一想到此,周菀眼眶微湿。
至公主是个一根筋的人,如果感觉谁好就会断念塌地的对谁好,而周菀,如果想要至心实意的靠近一小我,没有人能回绝她。自三个月前说开以后,两人便好的如同一小我普通。
她父亲周瑾在朝时喜佩剑,而出战时爱用枪。这柄追魂枪,更是跟着他经历了无数场厮杀。
肥宝宝一身乌黑的毛,摸上去软软滑滑的,两只眼睛湿漉漉的,直看得民气都化了。
周菀又跟跟在她身边的福慧道:“我归去晚一点,你去跟外祖母说一声。”
“现在本应当是午休时候,郡主如何?”说话间,君珉低头看到了周菀桌案上摊开的术题。
夺魂枪枪身之处有一个藐小的刻痕,那是她小时候不懂事划得,只记得当时娘舅不附和的模样,父亲却含笑着说:“一柄枪罢了,没有我的大蜜斯一片手指甲首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