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磨合[第1页/共2页]
这应当是我来冥界以后见到的最美的风景了。
我明白了,百里赦是在禁止屠罡掠取冥王之位时才受的伤。
“还没找到,只晓得在奸人所害之时,管家抱着孩子跑到了人间,厥后在阴界之门找到了管家的尸身,却不见孩子的尸首,现在已过了十几年了,仍然杳无消息,也不晓得是死是活。”
我有些许懊丧地跟在百里赦身后。
“那你是因为争夺冥王之位而受的伤吗?”
曼莎也真是故意计,打人不打脸,固然我晓得,当她拿起烙铁的时候恨不得甩在我鼻子上,但她用明智禁止住了本身,在这绝命冒险中,为本身留了一条后路。
一日有一日,也不晓得我已经在这冰窖中躺了有多久,伤口在这里愈合的速率出奇的快,只要左肩的烫伤还在时不时的狠恶疼痛,其他的鞭伤已经开端发痒结痂了。所幸这冰窖舒缓了我的奇痒难忍。如果在平常的温度,愈合的伤口也能让我抓个血淋淋。
百里赦笑了笑,“冥王有个遗子,本该是他的遗子担当位置的,可现在下落不明。如果四个处所鬼王俄然有一方夺得了冥王之位强大了起来,落空了制衡,那么迟早,别的几方都会沦为他的囊中之物,掌控了全冥界,便可具有三界最强神力。”
俄然,我们相视一笑,向来都没有见他笑过,他的笑容是如此的干脆又明朗,我感受本来存在的冰山熔化了一角。
百里赦没有答复我,估计是不想理睬这个老练的题目了。
“伤好的差未几了,明天便能够分开冰窖了。”百里赦如平常一样端着食品送到我的面前,固然左手还不能动,但我已经能够本身用饭了,没有再矫情地让百里赦喂我。
“在这里,做甚么?”我迷惑地问着。他便扬手过来扯我衣服。
“干吗?”我仓猝一躲,避开了他的大手。
过膝的簇簇青草,在这灰色的暮色中披发着亮眼的绿,一帘小溪从高处流下。
百里赦垂垂向我靠近,悄悄将我搂入怀中,冰冷的唇点在了我的额头,像是飘落的羽毛轻触普通,我也情不自禁的伸手揽住他的腰。
我点了点头,看着湿漉漉的百里赦,衬衫湿流露了出他健美的表面。
吻覆上了我的唇,百里赦一手托住我的头,安排着并不会接吻的我。
百里赦见我一脸怂样,便明白了我的意义。
“我带你去个处所。”
“曼莎的鞭上有法力,你一个凡胎精神光靠冰窖是愈合不了伤口的。这是山顶圣水汇入的池子,不但能够加强法力,还能修补法力所形成的伤害。”
“诶,百里赦,另有多远呀?要不你带着我用飞的吧。鬼王不该该都是上天上天无所不能的吗?”我追上前,紧跟在他身后。
“不是说鬼王就要长那些奇特的东西,你看我有那些玩意儿吗?”百里赦悄悄拍了拍我的头,“确切有一个独特的印记,那就是他的血,比如麒麟的血,不但是疗伤的好药品,更是炼丹炼剑的好质料。”
“我的疤好丑。”我低着头,声音小到只要本身能闻声。
俄然想到百里赦左肩另有背上的伤痕。
“如何了?”百里赦见我一脸心不在焉。
“如何还哭起来了,太打动了吗?”百里赦仓猝拿出纸巾将我的泪水擦干。
“我肩上的伤是屠罡的大刀砍伤的。”
看着本身浑身的伤痕,好的差未几了,可这结的痂并没有掉落啊。黑红色的疤痕像是一条一条丑恶而又扭曲的蛆虫,我自大地不晓得说甚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