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弃子[第2页/共3页]
“我临时信赖你。”杜丝丝靠在树下,碧绿的指甲下认识的敲着树根,树根上冒起浓浓的青烟,指甲上的剧毒转眼就将树根腐蚀出碗口大的洞穴,她想了好久才抬起煞白的竖瞳,目光在沉默得有些森冷的曾忆停顿一瞬,“临时第一目标是保存,退到丛林边沿寻觅和适地点建立基地,第二目标是尽快晋升气力,待气力充足今后寻觅具有定位传送阵的土著部落,至于抢不抢定位传送阵那是今后的事,上面把我们当作弃子,是因为我们的气力在他们看来可有可无,可如果我们的气力达到他们不能忽视的境地呢。”
除此以外,曾忆还将统统人的兵器也汇集起来,在大要上以电解技术镀上一层精铁,电解技术说来奥秘,实在就是金属活性的应用罢了,这是高中的化学实际,也被曾忆矫捷的应用起来,固然只是在大伙儿的兵器锋丸上薄薄镀上一层精铁,这些兵器的锋锐程度和强度也都较着进步,这也让世民气中承认了他不成替代的代价。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以元力哄动朗读出来,有种振聋发聩的结果,杜丝丝眼中的妖气和魔气被缓缓压抑,两人也同时重重吐出一口气,杜丝丝甜糯嗲腻的声音也多了几分清爽气味,“好弟弟,姐姐今后可就跟定你了,今后你可觉得姐姐卖力呵。”
更何论小组中气力最强的杜丝丝方才冲破二阶,而土著不敢说二阶满地跑,起码一个部落起码也有两三名,让大师去攻击土著部落,这和送命有甚么辨别。
比如重狙枪弹的试制,就让统统人对他另眼相看,一重天的各种质料远远优于地球,一些看似不起眼的灵材颠末配比实验,产生的结果划一于高爆火药,作为小队杀伤力最强的重狙枪,鬼玲的枪弹是重中之重,曾忆从安设下来的第一天开端就一向着力于便宜枪弹。
任务是攻击一个具有传送阵的土著部落,九界堂的高层当土著是甚么?圈养起来能够肆意宰杀的猪羊么?
统统人的目光都落到杜丝丝身上,鬼瞳的话可不成信没人在乎,就算他大话连篇,他也得和大伙儿一起搏命活下去,大伙儿死了对他没有涓滴好处。
曾忆气力弱感化大,这为他争夺到充足的时候修炼,他不需求外出打猎,也不需求看望阵势和矿脉,他只需求坐镇基地每天花两三个小时剖析一些剧毒,制作几颗重狙枪弹,又或者融炼少量金属,试着为大伙儿锻造新的兵器,剩下的时候,则全数用到修炼中。
“以是我们实在就是弃子,从进入一重天的那一刻起,我们就被放弃了。”鬼瞳摊动手苦笑的说道,“我们的当务之急是如何活下来,然后才是如何回到地球。”
固然前提粗陋,金属冶炼技术远不如地球,可一重天的铁矿石比地球好了太多,哪怕只是粗枝乱造的简朴融炼锻造,非论火药还是弹头,强度都远胜玲玲从基地带来的重狙枪弹,如许的枪弹共同高爆火药,非论射程还是能力都大得离谱。
也就是说,鬼瞳三人和其别人一样,都是穿在一根绳上的蚱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