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收复独角兽[第2页/共2页]
因为问的是“这马是谁的?而不是这独角兽是谁的”。是以张轩也没成心识到此人是在问本身。牵着独角兽就要骑上去拜别。
也就在张轩已经走到丛林核心十一千米时,一道白光在不远处闪过,张轩一眼就认出了这类植物,这类植物名为独角兽,近似于马,但在它的额头之处生有独角,它的名也是以而来。这类植物脾气比较暖和,速率奇快,且耐力极大。作为脚力再好不过。很多贵族都喜好用它来作为脚力。同时它出智力也不是其他魔兽可比的,出世的时候智力就比普通的魔兽强好几倍。
换好衣服带上货币张轩就进了一家饭店。点了几个菜就大吃起来。在丛林中吃肉吃了那么久。别说长尝一尝这浅显的饭菜也别有一番风味,饭并不贵,一顿下来也就两个铜币。吃过饭买了些干粮和水,就干起闲事------上路。
店东上前摸了摸他身上的皋比,柔嫩细致,一看品格就不错。要晓得这可不是普通老虎这的皮,而是具有着骨力一重天修为的魔虎,如果颠末加工必然能够买个好代价。这玩意绝对是有钱人的最爱。
“客长,不知要点甚么呀。”
在折腾在一个多小时后终究渐渐的消停了下来,一是它也累了,而来也感遭到这纯粹是无勤奋。就在这时张轩俄然开释本身的气味,感遭到属于骨力一重天的强大气味,独角兽就更加灵巧了。
和样老筹议以后,张轩就踏上了前去覆云宗的旅途。万里之遥当然不成能步行而去。一个有耐力的魔兽作为脚力天然是再好不过。现在张轩深切魔幻大丛林已经二十五千米。
三天中独角兽每天中午就会到一个水潭边饮水,这就是机遇。
“这匹马是谁的”,一看就晓得此人没甚么见地,连独角兽都不熟谙。此人看起来一米五的个头,剃着秃顶,一身的肥肉,走起路来那些肥肉就摆布乱摇。足足有两百斤。在他的四周跟着三个男人,一看就是他的主子。此人恰是这镇上的一霸,仗着家里有钱,可谓是无恶不作。
潜伏水底的张轩趁着它喝水时,小小的从水底向它游来,恐怕让它发觉。但就在距独角兽另有两米的时候独角兽仿佛发觉了甚么。转头就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