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第1页/共3页]
晋汉轩的脸上神情几变,终究悄悄一笑道:“陆大人多心了,本官生性松散,凡事都要按律法行事,如果有获咎的处所,还望你与马大人不要见怪。”
这年初的檀卷并非甚么人都能写的,毕竟檀卷上一字之差在量刑上就能生出天差地别。比如说一人的老婆被人奸污,他怒而杀人,杀人本来妥妥就是极刑,若檀卷上照实写“某之妻被奸,遂杀人。”只怕此人运气再好也就判个放逐,可如果改成“某之妻被奸,其羞愤而欲死,某以妻活,遂怒而杀奸之人。”大抵很多官员就会以法外容情的来由轻判,乃至还能够将人放掉。
“如何会呢?有晋大人这般的好官为我大夏一朝鞠躬尽瘁,这是我们青溪县的幸运,也是本官的幸运啊,您说对不对,马大人?”陆徵不轻不重地反击。
马县令被他气得牙疼,当年这案子也是他经手的,他当然晓得这案子为甚么会这么不清不楚,题目是这红衣盗在青溪县这么多年,哪一任县令都没有抓住他,即便写的清清楚楚又有甚么用?
对于当代法治社会来讲能够会感觉匪夷所思,但在人治的当代,这的确就是稀松平常,也正因为如此,刑部对于檀卷的检查非常严格,特别是判极刑的檀卷。
而这个冲破点,就在于江三娘的未婚夫,柴霜的案子。
陆徵这才回过神来,看着晋汉轩眸子中暗含的挑衅,他俄然一笑:“这案子本官早有疑虑,只是先前没有被告,以是没法重审,不过本官倒也写了一份檀卷,也盖了印,包铮,去把东西拿来吧。”
这下,马县令也发明出题目了,他对陆徵道:“陆大人,你还愣着做甚么,从速用印啊?”
陆徵奥秘地笑了笑:“这线索不在死人身上,而是在活人身上。”
晋汉轩却转头劈面无神采的陆徵道:“陆大人的官印呢,您也拿出来吧。”
晋汉轩的脸一下子就沉了下来。
陆徵道:“本官与马大人方才正巧商讨结束,马大人,您说是不是?”
陆循替陆徵稳住了那位吏部的官员,陆徵才偶然候去安插。
比拟其他红衣盗所犯下的案子,这桩案子大抵是他们独一判定弊端的。有两种能够,第一是柴霜的身份有题目,只是临时还没有爆出来,另有第二种能够,就是柴霜会对江三娘倒霉,此中最有能够的就是柴霜晓得了江三娘的身份。
包铮早就在一旁等着了,闻声陆徵的叮咛,赶紧将筹办好的檀卷递过来,陆徵翻开,最底下公然盖着他的官印。
陆徵却道:“不知晋大人另有甚么疑虑吗?你一并说了,本官也好替你解答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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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徵不甘逞强道:“刑律的确有这么一条,不过向来的常例都是先审案,待到案情清楚,主审讯断之时,才会用印,晋大人这么说未免有些舍本逐末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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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赶紧带着符师爷溜了。
陆徵却摇点头:“他不会看的。他本来就心中有鬼,我越表示的胸有成竹,他就会越严峻,担忧我是不是早就查出甚么东西来,以是他不会思疑这上面的印章是假的,只会思疑我是在诈他出来。这不过是个心机战术罢了。”
马县令看都没看:“依陆大人。”
马县令固然不大喜好陆徵,但他更讨厌晋汉轩,闻言便道:“恰是,本官也是同意重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