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大事件!强推立法:合法持枪?[第4页/共4页]
“我们有枪!”
回到3个小时前,
李黄瓜:“…………”
“合作镇静!”
阿乐却不慌不忙,用布擦了擦嘴,说道:“怕甚么?他们有枪吗?我们有枪!甚么退伍甲士,直接几枪下去,全数垮台。”
多数督:“给你安排5个!”
马sir开车去亚视,接方思惟放工。
马志超在方思惟家里,正睡得迷含混糊。
没想到他们的后招在这里!
“好,10个!”
……
“保安持枪?!!”
……
“对,现在港岛除了差人,廉署、特别部分,其他部分底子不成能配枪,更别说是一个保安公司了。”
“甚么?”
……
3个小时后,
……
“建立了这一家狮鹫保安公司,统统从业职员都是由帝国退伍精锐甲士构成,气力强大、经历丰富……”
这个草案,目前还没有体例正式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