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手腕[第3页/共3页]
放下电话后,他就走到电梯口站着,不到两分钟,就见严老三带着一个微胖的男人和两个保镳走了出来,嘴里还叼着一根雪茄。
每一天的起床对于陆承余来讲,都是一种痛苦的折磨。他换好衣服,面无神采的看了眼屋内好几件脏衣服,淡定的去浴室洗漱,然后开车吃早餐到公司,非常精准的提早十五分钟到公司。
“严三先生过奖了,”陆承余伸手做了一个请的姿式,“我年纪悄悄不懂事,那里敢得您的一声嘉奖,不说别的,单是豪放风雅,我便不及您了。”这类没脑筋的,也就只要豪放能勉强跟他沾边儿了。
严穆决定让陆承余做助理,也是颠末沉思熟虑的,他察看过陆承余的行事风格,另有礼节气度,都很他对劲,大抵除了他年纪比较轻以外,就没有甚么分歧适的了。最首要的是,此人晓得甚么场合说甚么话,也很晓得为人办事,这对于一个助理来讲,比甚么都首要。
到了餐厅,他就看到陆承余正与几小我坐在一起,边用饭边低声说着甚么,与他同桌的是几个部分经理。
“梁氏……”拿起桌上的泡椒鸡爪渐渐啃着,陆承余鼠标点过父子两人的合照,梁国明满身高低一股土豪味,穿得再贵的衣服,也能让人一眼看出他的出身,倒是一边的梁德佑看起来很像朱门世家出来的。
严穆点了点头,见陆承余仿佛没有甚么不适应的处所,回身就出了办公室,对于他来讲,员工的事情态度很首要,陆承余如许的就很好。
啃完一个鸡爪,陆承余有些痛苦的看动手中的骨头,又看了眼离本身有几米间隔的渣滓桶,想了想,就顺手抽了两张纸巾放在茶几上,把骨头扔到了纸巾上面,决定等啃完了再一起扔渣滓桶里,现在这个姿式靠着正舒畅,他不想转动。
“甚么动静?”陆承余一脸猎奇的在她身边坐下,“是老板交了女朋友,还是哪个美女要出嫁了?”
现在很多事情有了部分窜改,但是与宿世又有很多处所不异,比如梁德佑仍旧开端学着办理梁氏,黄川仍旧筹算投资电影,但是最赢利的《飞扬的小鸟》已经到了他手里。
到秘书部清算东西的时候,他看到曹京申已经到了,跟他打过号召后,才抱着装杂物的箱子进了电梯,按下28楼时,他俄然想到,严穆本来身边仿佛有一个助理,不过他到公司后不久就不见了。
“办公室很好,”陆承余把文件夹放到办公桌上,“我会尽快体味事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