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做我媳妇[第1页/共2页]
“那你如何不敢看我?”这声音里又带着一点调笑。
沈子言这时候开口了:“猪血固然好吃,但是老是犯讳讳的,大师千万不能和别人说。”
“喜儿。”沈子言的声音有些沙哑,内里藏着滚滚的热忱。
“你来沈家已经好久了,还风俗吗?”沈子言问道。
ps:黑龙江的某处乡村中,大雪封路,屋里也好冷,琼琼打字好冻手的说――唔,写完这一章了,找人更新去。
“就是保佑男女恩爱,早生贵子的神。”沈子言眼中含笑的说道。
咳咳――双喜被吓的咳了出来,合欢仙?这是合欢仙?
沈子言看着有些含混的双喜已经悄悄的闭上了双眼,眼中闪过一缕笑意,一只手已经往双喜的衣衿里伸去。
娘的!她双喜长这么大,还怕他一个前人?双喜猛地抬起了头。
沈子言听出双喜话中的不甘心,笑着说道:“双喜,我的意义不是让你和我内个,而是说你从内心上接管我。”
鸭子,双喜沉默了,这当代的鸳鸯莫非和鸭子长的一样吗?
双喜定睛细心看去,那神像座下的神座上的雕镂固然已经不大清楚,但是仍然能看出来那雕镂的是并蒂的莲花,另有戏水的鸭子。
“媳妇,这血豆腐真好吃。”沈墨用本身的灰色袖子抹了抹嘴说道。
双喜瞅了一眼那狰狞的石塑迷惑的问道:“合欢神?”
不过现在双喜可没故意机存眷这到底是鸭子还是鸳鸯了,沈子言的正看着她,而那目光实在是过分炽热,让她想忽视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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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喜不晓得如何答复,又不想说大话对付一向对本身很好的沈子言,就低头从地上捡起来一块木块,扔到了火堆里,借此避开了沈子言的目光。
双喜皱了皱眉,对着沈墨温声说道:“吃过东西今后,别用袖子擦嘴,脏。”
再说,他一向对本身不错,想到这,有甚么东西在双喜的心中抽芽了,但双喜顿时就把这点嫩芽掐掉了。
双喜烤着火,眼睫毛在脸上构成暗影,如许看起来到是多了几分女子的味道。
双喜不敢想沈子言更深层次的意义,只能对付的答道:“我不是一向是你的媳妇么。”
“你干甚么?”双喜惊道!
当双喜看着沈子言那乌黑幽深的眸子时,还是楞了一下,那目光仿若能把她吃掉普通,那目光里带着深深的情素。
双喜只好无法的起家,往沈子言中间挪了一挪,他现在还是她的合租火伴,本身的攒钱大业还得借助他完成,现在是在是不能获咎他啊!
沈子言的肩膀微微的颤抖,传来降落的笑声:“喜儿,这是合欢神。”
双喜撇撇嘴,有些不觉得然,前人就是科学。
温软的唇覆在本身的唇上,谨慎翼翼的,仿若怕惊到本身普通。
沈子谈笑着看着双喜坐到了本身不远处的处所,中间隔着半米的处所,两小我连衣角也没有挨着。
沈墨见双喜不喜好他如许,有点讪讪的。
沈子言感觉本身的喉咙有些发干,一下子避开了本身的目光,但只是一刹时,他就又把目光挪了返来,透过敞亮的火堆看了过来。
“喜儿,你过来一下。”沈子言俄然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