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少奶奶威武(1)[第3页/共3页]
如果只是一个门当户对人家的女儿嫁进了楚家,那么,她婚后既不会有丫环服侍,也不成能有丰富的衣食,她不但要生儿育女,还得服侍公婆,洗衣做饭,等等,等等。
一点儿也不心疼她。
没错了, 这辈子的青筝, 明显老爹是一省首富,却还是凑趣着把闺女嫁到了一个贪财的县丞家。
没有后顾之忧了,青筝白日没事儿就出去瞎遛达,哪人多就去哪儿,早晨是住在最好的堆栈里,相反,白日青筝最常去的就是最鱼龙稠浊的布衣堆栈高家老店。就是一个大车店。内里根基都是布衣。吃喝也都是最俭朴的,连牛肉都买不到的那种。但是这类处所,小道儿动静是最多的。
但是就因为娶进了原主,楚家今后今后就过上了远远超越一个县丞的俸禄所能供应得起的糊口。因为原主是任家的独女,任老爹平生又只要任老娘一个老婆。连个妾啊,婢啊甚么的都没有。因为任老娘是一个吕后一样特别霸道的女人,不答应他跟任何别的女人有一点儿干系。最后就创成了,就算任家有亿万贯的家财,最后还是得归了外姓人。
青筝能想到了,就是堆栈,赌坊和青楼了。前面两个她都进不去,就只能在堆栈里多听听了。又没体例直来直去指名道姓儿的找人问问反军打到哪了吧!
“那好,我们用饭去。”青筝的游轮空间里另有在民国时空存的各种兵器呢,底子不怕有人来追。先带着两女儿到裁缝铺子把身上的一身儿破衣服给换了,换上合适长途跋涉的轻变衣服,把衣服稍改了一下,娘仨都女扮男装,固然青筝的打扮,不太傻的人都看得出来是女人,两孩子倒是跟俩小金童似的。
再借助于于老镖师几十年走镖堆集下来的人脉,以款项开路,又招了些有点儿技击根本的壮丁。这年初儿,只要能包管吃饱饭,顾人,是太轻易的事儿了。
青筝可不会傻得回故乡去,老娘已颠末逝了,老爹投反军去了,回故乡干甚么去?等着人家去抓吗?想想,如果老娘不死,估计老爹也不能那么得瑟放飞自我。
哎……
得,连去投奔都不可了。
以是, 原主就成了县丞家的儿媳妇儿。
这不是害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