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血字的研究7[第2页/共4页]
我仓促翻开他递过来的报纸,只见“失物招领栏”的头一侧上,写着:“明天凌晨在布里克斯顿路,白鹿酒馆和荷兰树林之间捡到一枚金戒指。请丧失者于今晚八时至九时到贝克街221号乙华生大夫处认领。”
“明天的音乐会太好了!”他发着感慨,坐了下来,“记得吗?达尔文曾经说过,人类有说话才气之前,就已经有了缔造和赏识音乐的才气。这能够就是我们轻易受音乐传染的启事。在我们的内心深处,还保存着对人类初期奥秘光阴的昏黄的影象。”
“这没甚么。不过,如果真有人来认领,我可没有戒指。”我答复说。
“你想认领戒指的会是谁呢?”
“决不怕。我信赖我没有看错,那小我甘愿冒再大的伤害,也不肯意落空这个戒指。我想,他是在低头察看尸身时掉的这枚戒指,当时不晓得。等他拜别后,发明戒指不见了,赶快赶了归去。他归去时,见屋内灯亮光着,并且有差人在内里,晓得是因为本身的一时忽视,形成这个结果。但又怕本身遭到思疑,以是装成了喝醉酒的模样。目标当然是蒙骗差人。我们无妨站在他的态度上想一想,他把前前后后回想一遍以后,必定也不解除另一种能够:那枚戒指是丢在路上了。那他该如何办呢?接下来,他就要在各种报纸的招领栏中寻觅一番,但愿发明线索。或许能找到一线但愿。当他看到这则告白时,必然会喜出望外,哪故意机惟是不是骗局呢。在他看来,底子没有来由把戒指和凶杀案联在一起。他会来的。一小时内你准会晤到他。
“你最好拿出枪装上枪弹。他很能够是个逃亡之徒。我们应做好充分筹办。”
我看了一下腕表,说:“现在是八点。”
回声出去的并不是我们所预感的红脸男人,而是一个满脸皱纹、走路盘跚的老太婆。她出去后,仿佛被屋里的灯光照花了眼。行过礼后,她站在那边用她那昏花的眼睛打量着我们,手指哆颤抖嗦地在口袋里摸索着。我看了我的火伴一眼,见他一副闷闷不乐的神情,也只好装出若无其事的模样。
“我来对于他就行了。你有兵器吗?”
福尔摩斯返来得非常晚,我想他必定不会听音乐会听到这么晚。他返来时,晚餐早已摆上餐桌。
“从亨兹狄奇区去看马戏团并不颠末布里克斯顿路呀。”歇洛克·福尔摩斯俄然说道。老太婆转过脸去,一双红红的小眼睛灵敏地看了福尔摩斯一眼。她说:“刚才这位先生问的是我住在那里。莎莉住在培克罕区的梅菲尔德三号。”
福尔摩斯鉴定死者是中毒而亡,我信赖,他必然是通过嗅死者的嘴唇才做出如许的猜测。尸身上既没有伤痕,也没有被勒死的迹象,如果不是中毒而死,那么是如何死的?屋里没有撕打的迹象,也没有找到凶器。但是空中上有血迹。这又做何解释?如果处理不了这些题目,我和福尔摩斯谁也睡不着觉。但现在看来,他是那么平静自如,必定已经把握了全数案情,可我还不能猜测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