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血字的研究14[第1页/共4页]
这位救星彬彬有礼地说:“蜜斯,你没有受伤吧?”
“再见。”他低下头去吻了一下她的小手,她掉转马头缓行而去。
当天早晨,他去拜访了约翰・费瑞厄,厥后,他又去了很多次,成了约翰家的常客,两边相互熟谙了起来。约翰・费瑞厄因为耐久糊口在山谷当中,一心存眷他的地盘、他的田庄,以是对内里的天下不很体味。杰弗逊・侯坡晓得很多内里的事情,他把所见所闻,一件件地讲给他听。他讲得绘声绘色,滚滚不断,不但吸引了这位父亲,并且使露茜也听得很入迷。侯坡是最早达到加利福尼亚的那批人,他能清楚地说出,在阿谁各处是黄金、充满暴力的地盘上,有多少人发财致富,有多少人倾家荡产。他曾经做过很多事情,做过窥伺兵,捕过野兽,当过牧场工人,寻觅过银矿。凡是惊险刺激的事,他都要试着去做一番。他的机灵勇气很快搏得了白叟的欢心,遭到了白叟的赞美。每当这时候,露茜总在一旁冷静地谛视着。她红润的脸颊、敞亮透辟的眼睛脉脉含情,这些足以申明,她那躁动的心,已经飞向了那位援救过他的青年。朴素的父亲能够没有发明这些,但是这些反应绝对逃不过阿谁博得她芳心的小伙子的眼睛。
她又说:“我们现在已是朋友了,今后你必然要来看我们,再见!”
女人说她父亲必然会大大感激他的――当然她也要感激他――因为他救了她。
那是六月的一个凌晨,阳光亮媚,万里无云,摩门教徒们像蜜蜂一样繁忙着――他们就是用蜜蜂巢作标记的。郊野里,街道上,到处都是人们辛苦奋动的喧闹声。灰尘飞扬的大道上,一拨一拨满载重荷的骡群正络绎不断的向西进发,当时加利福尼亚掀起了淘金的高潮,而横贯美国大陆的门路恰好穿过摩门教徒的圣城。大道上另有从悠远的牧区赶来的一群群牛羊;也有怠倦不堪的移民――他们颠末长途跋涉以后,显得怠倦不堪。在这乱哄哄的处所,露茜・费瑞厄仗着本身高超的骑术,策马奔驰。她那标致的脸庞因为策马飞奔而变得红扑扑的,栗色的长发在脑后飘零着。她是奉了父亲的号令进城办事的。像平常一样,她凭着年青人无所害怕的干劲,策马飞奔,心中只想着如何去完成父亲交给她的任务。那些风尘仆仆的路人一个个惊奇地望着她,就连那些运输皮革的冷酷的印第安人,看到这个斑斓的白净少女也感到非常吃惊,一反平时的冷酷,败坏了机器生硬的面孔。
很快,究竟就证明:扬不但是一个行事判定、决策贤明的魁首,并且也是一个夺目纯熟的行政官。他制定了很多打算今后,都会的表面就模糊可见了。都会四周的地盘,遵循教徒的身份职位停止分派。本来是贩子的,现在还让他经商,工匠仍去做工。都会日见完美,街道、广场接踵呈现。乡村中,农夫开荒垦地,筑篱挖渠播种种植,闪现出一派喜气洋洋的出产气象。第二年夏天,只瞥见村落的郊野里,一片金黄麦浪。奇异的地盘上显现出一片蒸蒸日上的新气象。一座宏伟的教堂在都会的中间逐步地耸峙起来。教堂里,每天从天刚蒙蒙亮到傍晚,都有工人在辛苦的劳作。这座教堂是人们为记念指引他们度过艰巨险阻、最后达到这片膏壤的上帝而制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