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第 29 章[第2页/共3页]
“去哪?”陆重行收笔,看一眼苏娇怜被眼泪珠子晕开的妆面,动了脱手,有些心痒的想要将那胭脂水粉从她脸上抹去,暴露那张万分合贰情意的脸来。
寻不到仆人倒霉寻了主子倒霉的苏娇怜神清气爽的回了院子,然后就看到她的便宜大哥正坐在中庭的石墩子上等她。
“甚么时候去?”
“滚去洗马厩!”陆重行气急废弛的推开趴在他身上的苏娇怜,拢袖起来,一张俊脸几近黑成炭。
她深吸一口气,俄然猛地一下拽着陆重行的宽袖跪倒在他面前。因为跪的有些急,以是双膝是砸在男人穿戴皂角靴的脚面上的。
苏娇怜双眸一亮。“大表哥想甚么时候去,便甚么时候去。”
禄寿:固然不晓得这是一种甚么病,但听上去就感觉不太好呢。
男人束玉冠,穿长袍, 手执狼毫笔, 浑身散着一股贵胄气。书房内的冰块还没撤洁净, 角落剩下一盆, 散着幽幽丝冷气味。滴漏“滴滴答答”的走着,使书房更添沉寂。
伸手摸了摸脸,苏娇怜摸到一股散着墨香的潮湿水汽。
这么狼狈的男主还是头一次看到呢,竟然有点小欣喜。
“禄寿,你的脸能动吗?”
男人被一拽,手里的狼毫笔曳着墨汁在公文上划出一道长长的墨痕,脚背上也顿顿的疼。
陆重行仿佛真的有些热,脖颈上沾着的薄汗,顺着肌肤滑落,沾湿了衣衿,印出一片汗渍,尚沾着些血迹。
笨手笨脚的替陆重行措置好伤口,苏娇怜非常灵巧的坐到男人劈面。
苏娇怜扭捏着掐着一双小嫩手,肯定道:“大表哥,过了秋分,你是要和我一道回姑苏的吧?”
以是她一拽,本来就身心不稳,心神更不稳的陆重行直接就连人带凳的摔在了地上。
不过也怪苏娇怜实在是太软和了,那手,那肌肤,那腰肢,哪哪瞧着都是一副纤瘦模样,看着就没几两肉,但掐起来却手感极好。身子上满是肉,底子就摸不着骨头,让人掐一把想两把,掐两把想三把……
苏娇怜喜滋滋的道:“那,大表哥你多带些钱。”她可包不起这只变态大佬的衣食住行。
不然如何每次都把她掐的这红一块,那紫一块的呢?
梨花带雨的小女人跪在男人腿前,微微暴露侧颜,绯红如画,正对着某个不成描述的部位。
苏娇怜呐呐张了张小嘴,白净下颚处另有被陆重行掐出来的指痕。
男人的手白净苗条,指骨清楚,行动时,能清楚看到其指腹上覆着的薄茧,经络清楚,随行动往下滑动,破开的衣衿往两边散开,暴露白净肌理,更深处是形状美好的锁骨。
当苏娇怜端着那盅老鸡汤呈现在陆重行院子门口时,终究从马厩返来的家寿看到她, 底子就连头都不敢抬, 任由苏娇怜颠颠的进了院子。
舔了舔唇,男人俄然俯身,声音嘶哑暗沉,透着一股不着名的戾气。“你与那沙雕,可曾那般如此过?”
“那便回了。”
盯着那粉唇,陆重行有些入迷。他想,前次他可没尝到这上头饱满圆润的小巧唇珠。毕竟这唇,他日日夜夜回味,细致的滋味尚存脑海,这颗唇珠他确切是没尝到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