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守护兽[第1页/共2页]
不过这只是一种说法,另有一个传说,就是李自成实在没死,而是假死,然后削发了,法号奉天玉和尚,一小我云游天下,一向活了80多岁,那些财宝,也被他当作陪葬品了。
那李自成的尸身藏在那里了呢?看来得看我的本领了,九爷在我下来的时候,给了我着小米,这小米属寒性,能够用来探鬼,先用小米摆成一个圆形,再把鸡骨头放在中间,上面开端探鬼。
“甚么大顺天子,我只晓得明朝前面是蒙前人建立的元朝,前面是清朝,这中间另有大顺朝?”
然后叶蕾就给我讲起来李自成的事情,明朝崇祯年间,朝廷败北,天下大旱,天下各地都有流民造反,此中更是以闯王李自成的权势最为短长,当时的明朝,在关外有后金的骚扰,内有各地的反贼,不到三年,李自成便打下了都城,逼的崇祯吊死在眉山,李自成也成闯王变成了大顺天子。
“你没事吧?能起来吗。”我冲着叶蕾喊到。
我一个处男,那里受过这类挑逗,何况是这类美人的引诱,实在把持不住了,归正也是你情我愿的,来吧,小美人!
可惜好景不长,李自成的一个大将兼并了山海关总兵吴三桂的小妾陈圆圆,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领着清兵打进了中原,终究在一次大战中,李自成兵败如山倒,才有了大清朝三百年的基业。
“专家,你给说说呗。这是如何回事啊?”我带着挑衅问这叶蕾,毕竟她也是考古学专家啊。
跟这丫头辩论,真是够累的,疫苗还是管用的,现在鼻血也不流了,接着来,棺材盖已经被我完整翻开了,叶蕾直接拿了一个光球,放了进入,照亮了棺材内部,这天子的尸身如何没了,就剩一件龙袍,不会是时候久了都成了灰烬吧。
至今在陕西九宫山另有一个宅兆,写着的就是奉天玉大和尚,他固然削发为僧,确仍然不舍本身是天子的身份,以是就身穿黄袍下葬的,遵循中国传统,帝王特别是建国天子,身后在陵寝四周是要守陵人的,卖力保卫皇陵,而这守墓人,是要世世代代保护的。
“你真够蠢的,他就不会做一个假墓,奉天玉和尚的身份就是假的,实在他流亡港岛,然后在这水下修了一个地宫,就是为了不让当时清朝当局发明。”叶蕾一说,我才算明白,别看现在港岛是国际化多数会,在清朝也就个小鱼村,底子就不显眼,的确是个藏身的好处所。
还是先从棺材上找找线索吧,这棺材的身上,刻有笔墨,上面写着大顺太祖天子,大顺?这是甚么朝代,叶蕾不是说,那些珠宝和文物都是明朝的吗?如何又出了一个大顺朝。
话说到初李自成败北,带着人马和财宝,逃到了陕西一带,一次在窥伺地形的时候,路上被几个农夫打劫,就死在了陕西九宫山一带,他的部下分了他的财宝,一哄而散。
再用问天在手指上割开一个口儿,流出一滴血,作为寻觅阴气的媒介,血撒小米,只见中间的鸡骨头开端闲逛了起来,公然这里有属于鬼的阴气,只听砰的一声,鸡骨头全都碎成了粉末,看来这阴气大的吓人啊,没一会我就发明棺材的底部有一股阴气,本来这尸身是藏在了棺材的底部。
“不消怕,只是鬼罢了,凭我手上的问天,李自成也不敢胡来……你这是干吗?”不晓得如何回事,叶蕾俄然满脸红晕,双眼如苏,娇滴滴的看着我,一只手还摸在了我的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