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味道还行吧[第1页/共2页]
“骆冰――”
干吗,趁卜婶不在,这家伙想把我灌醉,然后趁机动手吗?
“赵丰年,你真没偷看我的手机相册吧?”
实在,野猪是有迹可寻的,只是赵丰年已经健忘丛林打猎的技能了。
赵丰年见她脚步闲逛,身姿不稳,也站起来。
哎呀,本身刚才煮的那一锅萝卜的确就是猪食,明天喂猪得了。
酒喝多了,沈瑞雪有些内急,站起来想下楼便利一下。
“能吃。”
沈瑞雪越想越惊骇,也一口把本身碗里的酒喝干了。
“代荣光在家里开了个赌场,估计钱都放高利贷借给村民了。”
但,很快――
“没有。”
火光映托,美好娇羞,娇媚入骨!
赵丰年说着,端来一小坛子米酒倒上两小碗。
沈瑞雪猜疑地盯着赵丰年看,端起酒碗来问:“真没有?”
弄相山晨雾环绕,灌木参天,横倒在林中的庞大枯木上长满了青苔。
哇塞!浓烈的肉香在口腔里炸开,油而不腻,好吃到味蕾直颤抖。
赵丰年躺在草席上,听到声响心头一跳一跳的,他真怕沈瑞雪把他家楼梯给踩塌了。
此次,赵丰年早有防备,快速抓住沈瑞雪的手腕,悄悄甩开,回身跑进本身的房间。
“是代荣光干的吧?”
赵丰年感受沈瑞雪言语变得和顺了,借着酒胆,戏虐地说:“我叫你媳妇,能够吗?”
好了没?馋死我了!
酒能壮胆,如果赵丰年要霸王硬上弓,她冒死也要保住本身的明净之身!
“沈瑞雪。”
沈瑞乌黑了赵丰年一眼,为本身盛了一碗饭吃起来。
赵丰年发明本身双手抓住了沈瑞雪胸前的那一对明白兔,柔嫩细滑,浑圆坚硬,手感好极了。
赵丰年讪讪一笑,只要把心头的欲望强压下去,他是特种兵,和代荣光那种土恶霸的地痞地痞要有本质的辨别。
伤害重重的原始丛林,赵丰年却如入无人之境,
“这么好的菜,得喝上二两。”
这时,赵丰年不紧不慢往锅里倒了少量的水,再撒些切好的大蒜叶,然后兔肉火锅搞定了。
沈瑞雪俏脸一热,瞋目圆瞪,骂道:“你别得寸进尺了!”
“赵丰年,你想当这个村长吗?”
沈瑞雪痛骂一声,站起家子,较着感遭到赵丰年在她胸前用力捏了几下,肝火中烧,酒醒了几分,站起来回过甚对赵丰年的脸上就是一巴掌扇畴昔。
赵丰年在丛林里转了近两个小时,一头野猪都没看到,只看到几只松鼠和猕猴在树藤上腾跃,不忍心开枪。
回到家,赵丰年一眼就看到火炉边围坐有三个女人,除了阿妈和沈瑞雪,另有一个不速之客。
沈瑞雪有些醉意,媚眼半闭,小脸红润起来。
“好,沈瑞雪。”
他热了一碗饭吃后,没等沈瑞雪起床就扛枪上后山打猎去了。
一口酒下肚,沈瑞雪胆质变大了,开门见山地问道。
“沈支书,实在我…”
“好好,我叫你名字瑞雪。”
沈瑞雪把饭吃饱了,但还想吃肉,因而把赵丰年给她倒上的米酒端过来喝了一小口。
“想呀!”
想都别想!
他脚踩在厚厚的腐叶上,手枪对准密林深处,寻觅猎物。
一会儿,听到沈瑞雪上楼的脚步声,幸亏她走进本身的房间,就不再弄出声响了。
“五万块钱姓代的还用去银行借,看来他也只是一只纸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