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第四十六章 路遇[第1页/共3页]
公狼大人?凤离天嘴角抽了抽,不会是工部侍郎吧?
秋雨老是来得快去得也快,两人走出破庙,天涯已经出现了鱼肚白,一抹朝霞在空中窜改着色采。
“驾!”不等轩辕锦墨筹办好,凤离天俄然一甩缰绳,马儿撒开蹄子奔驰起来,轩辕锦墨天然栽进了身后暖和的度量。
轩辕锦墨倒是没在乎,因为他完整被手中的东西吸引了重视。这是把形状奇特但制作相称精美的弓,矫捷的机扣配上角度刚好的凹槽,健壮的鹿筋捆绑厥后,能够设想这把弩机能够发射出如何强大的力量。
“当然能够。”阿姆罕风雅的递给他一根细木箭。
“你的仆人很标致。”瘦子对轩辕锦墨奖饰道。
“感谢。”与番邦使节打过交道的轩辕锦墨很清楚番人的礼节,对于他们的嘉奖不能谦善而要表示感激。
凤离天拿出一件外套,表示轩辕锦墨将湿了的外套脱下。
阿姆罕如有所思的点点头:“难怪那位公甚么狼大人不肯买我的东西,因为我没有对他表示尊敬。”
轩辕锦墨不由握紧了凤离天的手,凤离天笑了笑,回握住那只骨节清楚的手。跟着马蹄声渐进,一道黑影飞奔而来。“吁~”来人勒马停在两人面前,敏捷上马,单膝跪在凤离天面前,“宫主,部属来迟了。”
灯光来自一座破庙,屋内燃着一堆篝火,篝火旁躺着两个呼呼大睡的人。
凤离天勾唇,在那持弓的手上落下一吻:“服从,我的仆人。”抬手一挥,陈旧的庙门吱吱呀呀的主动合上。
凤离天的眼角抽了抽,这死瘦子从那里看出来他是仆人的!
“淅淅沥沥”,藐小的雨滴飘落,打在枯黄的草地和落叶上,收回的声音让人顿感苦楚。冰冷的雨水打在脸上,非常的难受,凤离天夹紧马肚,朝前面一处模糊的灯光奔去。
“鄙人元墨,他叫天。”轩辕锦墨看着凤离天敬爱的瞪起一双凤眼,微不成查的勾了勾唇,他就是用心不解释,“我们是出来玩耍的。”
凤离天无法的接过,恭敬的递给轩辕锦墨,做足了仆人的架式。轩辕锦墨挑眉,接过木弓:“天,去把门关上。”
将马栓在陈旧的草棚里,两人一起跑进了屋中,雨水打湿了轩辕锦墨额前散落的发,凤离天抬手将湿发绕在指尖,渐渐滑下,潮湿的发便干爽如初。
瘦子对于轩辕锦墨的反应很欢畅,用带着番邦腔调的话说:“我叫阿姆罕,这是我的仆人哈奇,我是来中原做买卖的贩子,你们呢?”
轩辕锦墨将银子交给阿姆罕:“这个是定金。”
番人?轩辕锦墨与凤离天对视一眼。晖国的国土是有限的,在西北边有着番邦,那边住着以打猎放牧为生的游牧民族,他们长于骑射,各各勇猛善战,只是办理疏松,部落之间难以结成联盟,比来几十年一向没有同一的迹象,一次与晖朝只要偶尔的小摩擦,战事一向不严峻。
今晚乌云遮月,即便内里也不比隧道里亮多少,四周静的可骇,只要夜风抚过枯草的沙沙声。俄然,一阵马蹄声划破了夜的沉寂。
“阿姆罕先生,雨停了,我们该走了,祝你好运。”轩辕锦墨忍笑望着吃瘪的凤离天,任他拉着本身的手走了出去。
“公狼大人?”轩辕锦墨皱起都雅的眉,凤离天凑到他耳边低语几句,都雅的眉抽了抽,“他是叫工部侍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