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搜索队[第2页/共3页]
胡义大仗打很多,对于面前这支鬼子步队还真摸不清目标来路,罗繁华在中间看了会却明白了,开口道:“嗨,这是搜刮队,在黑风山四周我都见过好些回了。没事,咱就躲在这等他们畴昔就行。”
罗繁华的眼皮却耷拉下来,心道:就算她是你亲闺女,也不至于这么扯淡吧。唉,完了完了,老子是不是先找个借口躲躲。身上背了这么多粮食,还挂着两只鸡呢,看看四周这些光秃秃的黄土,我他娘的往哪躲啊我。
不等胡义说话,罗繁华先开口:“这傻丫头缺心眼,你马良也跟着缺心眼吗?你数数本身有几根手指头,再看看人家有多少人?不想活了你?”
罗繁华朝小红缨一抬手:“得得得,你就是个胡搅蛮缠的神仙,你短长行不。”
小红缨紧跟在胡义屁股背面,一向在把玩动手里的大眼撸子。她底子不想要这枪,是胡义硬塞给她的,因为小红缨一向感觉驳壳枪才最好。这大眼撸子表面太丢脸,枪柄太厚,本身这小手不好抓,要两只手握才行;弹夹才气装七发枪弹,好少;打得又不远,七八十步顶天了。
“干啥的,抢粮的呗,没看那些伪军身上都挂着麻袋呢,就是用来抗粮食的。姥姥的,瞅这架式是是要去宋家村吧。”
说完话小红缨就翻开一向随身的挎包,从内里扯出一个帆布口袋翻开放在地上。
马良没话说了,小红缨剜了罗繁华一眼:“骡子,你就是个怕死鬼。我们八路军就不怕这个,大不了姑奶奶我……”
胡义在讲武堂学习的时候打仗过这枪,国人都叫它‘大眼撸子’,是美国货m1911,海内很少见,以是枪弹不好搞,这是独一缺点。但这枪但是好枪,皮实可靠,点45大口径那可真是一枪毙命不含混,近烽火力最猛的手枪估计就是这玩意了。把它给小丫头,以防紧急关头本身照顾不到她的时候,让她保命用。
靠近响午,太阳高高地挂起,一支步队由北向南,走在山谷中的巷子上。一行人两种打扮,鬼子一个班带队,伪军一个排跟着,美其名曰‘搜刮队’,实在就是抢粮小分队。
胡义的话既有分量又有事理,马良无语了。罗繁华当即拥戴:“听到没有,老迈这话就是事理,咱从速躲了才是闲事。”
罗繁华背了浑身粮食还不甘心,愣是在宋大户的后院里又抓了两只鸡,用绳捆了拴在腰上,故意还想换身衣服,无法都太小,他穿不下,只好放弃这设法。他还是没有分开胡义三人,因为他和胡义近似,也不晓得本身能去哪,无能啥,没有抱负只为混口饭吃,归正他们仨都不反对,那就跟着八路混得了。
马良被罗繁华的话噎住,却又不甘心:“他们人多,那咱现在不是有机枪吗,就算打不过,也得让他们脱层皮吧?”
天终究亮了,宋家村里统统人都彻夜无眠。直到村里开端传出喧闹声,老妇人和那孩子才谨慎地翻开昨夜里被踢坏的屋门,发明四大袋子粮食被码放在门边,不由欣喜。孩子跑到大门外,看到村里人们正在前去宋大户家,或者背着粮食从那已经消逝的大门口出来,面色欣悦络绎不断。看来,偶然候遭一遭匪也不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