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好歹是个女的[第2页/共2页]
东市靠近皇宫,是以环绕在东市四周的皆是豪宅大院,在东市多见珍宝古玩这些豪侈之物,出入者亦多是权臣权贵。
前面传来喧华声,温宛拉着紫玉凑畴昔。
她来也是想碰碰运气,若能与戚沫曦结识,自是功德。
“大师伙都看看!都过来看看!官家蜜斯仗着祖上那点儿荫封在这儿摆官威,想欺负老百姓,她还要杀人!快来看呐—”
御南侯府出事之前,温宛曾听银蝶提过一句,说是姐妹做成她们那样,也算有始有终。
“没听太清,仿佛是平甚么王府的……”
只要有温宛的处所,他眼里不会有别人……
“大婶,我探听一下,那李老二是甚么人?”
温宛将肉交给紫玉,二人走向人群。
这会儿坐在马车里,温宛皱眉看向紫玉,“你说祖父如何想的,我好歹也是个女的,祖父叫我住在虎帐里?”
见温宛递过来赏钱,大婶叮咣几下将剁碎的猪肉装到袋子里,“女人您这剁碎了是要归去包馅儿?”
“不买就杀!你说缺不缺德!人家女人看中那条狗,能让他杀了?”
午餐吃完以后,温御还想再留温宛吃晚餐,明天早上的早餐,乃至已经跟郑钧提出,在虎帐里腾出一个帐篷。
温宛微震,她来平雍坊,奔的就是戚沫曦。
偶尔。
温宛重视到被李老二攥住的那条狗,是条大狼狗,黄色外相,眼神怯怯。
温宛此行目标十清楚白,靠近平雍坊的一处集肆。
反观本身,上辈子为了苏玄璟她获咎了不该获咎的人,伤透了不该伤透的心。
作为平宣侯戚肃的长女,戚沫曦也就是颖沫郡主是绝对的将才,一身技艺,威风凛冽。
人群前面对街处是个挂着幌旗的饭庄。
二女百思不解干脆放弃,逃都逃出来了,还费阿谁心机干吗。
向来都是。
一战成名!
她晓得本身死不足辜,可爱她无知,最后害死御南侯府满门!
温宛走到一个卖肉摊的摊主中间,“大婶,前面甚么环境?”
核心处,温宛透过裂缝朝里瞧,还真是戚沫曦。
昨日千秋宴,如果不是看到萧臣,又代表姑姑奉贺礼,温宛便会主动靠向平宣侯府的颖沫郡主,热络一下也好。
温宛给了紫玉一个放心的眼神,回身悄悄绕开人群,朝那笼子走畴昔。
那处集肆以卖活物为主,猫狗最为常见,龟鸟鱼猴亦不在少数,像是更加崇高一点的鹤跟梅花鹿则要到东市寻购。
偶尔?
温宛拍拍紫玉肩膀,笑道,“你家女人我这点本领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