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一章 我征服(大结局)[第1页/共2页]
宁修按照后代的陌刀复原图命大明工匠复原陌刀,在两个月前终究做出了陌刀。
在两翼火铳手的保护下,中军长枪阵向前挺进,与西班牙前军短兵相接。
传闻陌刀能力庞大,能够连人带马拦腰砍断。
此前他也只是在剿匪中利用过一次,结果还是很不错的。
宁修思忖了半晌道:“活着界的另一面,间隔我们很远。那边有无数银矿,存银量是马尼拉库存银两的百倍千倍。”宁修稍顿了顿道:“不过美洲间隔我们太远,如果想要白银另有个更近的处所。”
这只千人军队浑身披挂铁甲,手持长枪在号令声中法度分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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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对突厥人还是西域九胡,陌刀都是所向披靡,那些胡人军队常常刚与陌刀手比武便败下阵来。
这两只军队都在千人高低,他们手持的长刀更是比本人的身高还要高。
可明军中如何能够有人体味亚历山风雅阵?莫非纯真只是个偶合?
桑切斯尽力从本身脑海中回想着这个阵型,终究顿悟。这不就是亚历山大长枪阵吗!
“三千万两白银,还真是很多啊。”
溃败一旦产生是不成能挽回的,饶是桑切斯命军法官们斩杀了几十人也无济于事。
瞬息间几十发炮弹齐射到西班牙军队中,这些炮弹并没有立即爆炸,而是先在空中上弹了一弹,然后才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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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桑切斯觉得他麾下兵士的甲胄已经非常精美,但现在看来完整不能抵挡明军长枪的倾力一刺。
宁修对劲的点了点头。
于此同时,躲藏在盾墙前面的标枪手也纷繁向明军阵中投掷标枪。
对于亚历山大长枪阵,最好的体例就是结成盾阵停滞对方的推动,然后再用标枪停止反击。
为甚么,为甚么这些明戎服备如此精美,为甚么他们利用的火枪射程如此之远,在百步以外便能够列队射击。
三个月后,马尼拉。
...
到处都是断肢残臂,五脏六腑。
现在他们间隔在西班牙前锋阵中翻开豁口只差一步,毫不能在这个时候泄气。
明军传令官打出旗语,阵型立即产生了窜改。两翼的火枪兵退到了前面,两只手持长刀的军队弥补了他们的空缺。
戚文不由得大喜,这一番炮击下来西班牙军队的阵型完整混乱,恰是一鼓作气拿下他们的时候。
这恰是宁修倾尽尽力,叫工匠做出的陌刀。
“进!”
西班牙人固然有上万之众,但因为空间促狭,完整不能阐扬人数的上风,在与明军交兵时只能投入一小部分兵力。这使得明军得以构成以少打多的局面。
“是亚历山风雅阵!”
也恰是因为陌刀如此强大,成为步兵禁止马队的大杀器。
明军陌刀手当然不会放过如许绝佳的机遇。他们每挥起一刀便斩杀一人,那些逃窜的西班牙兵士纷繁倒在血泊中。
戚文见西班牙军队阵型麋集,遂决定利用跳弹进犯。
西班牙兵士冒死的逃窜,将本就混乱的阵型冲的更散了。
“杀!”
“大人,这吕宋必定有银矿,部属请大性命令,命人领受这些银矿。”
宁修端坐在马尼拉总督府内,听着部属们的汇报。
停止了一番实验后,宁修确信陌刀的能力足以窜改战局,便号令工匠尽力打造,终究做出了两千柄陌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