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咏歌森林之风(四)[第2页/共3页]
菲尔斯悻悻地转头,看到那头灰狼在法师的身边趴了下来,一头棕熊在旁呼呼大睡,这场景如何看都有点吓人,他既不想拔腿就跑,也不敢畴昔查观点师的环境,就坐在了洞口,有点愁闷地把手遮在眼睛上方,试图早点适应空中上的刺目亮光。
至于埃文德尔说的那些圣殿骑士们,阿尔凯并不放在心上,乃至都不需求他去做甚么,这片丛林就会渐渐地消磨直至毁灭这些不速之客,只要他们胆敢持续深切,丛林自会让他们有来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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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塔莉又往更前面的树枝上飞去,浑然不知本身方才捡回一条命的帕洛斯也向阿谁方向跟了畴昔。
法师报出了几种草药的名字,然后放松了精力,又晕了畴昔。
精灵族是费诺大陆上汗青最悠长的种族,早在人类文明呈现之前,他们就已经建立起了光辉的精灵文明,精灵语是费诺大陆上最早的笔墨,现在人们所用的历法、计量单位,以及遵守的很多风俗,都是由精灵族初创的,固然精灵族现在风景不再,但他们在艺术、工艺等方面的成绩至今也无人能及。
还幸亏菲尔斯完整被甩得看不到他们的身影之前,阿尔凯达到了目标地。
阿尔凯对这片丛林就像对自家后院一样熟谙,法师要的草药他很快就找齐了三种,只要月光草费事些,只在某个背阴的山谷里有。
“嘿,你去哪儿?”菲尔斯叫了他一声,游侠没有理睬,从洞口小跑几步,跳到了上面一棵大树的树枝上。
俄然一只蝙蝠飞到了帕洛斯的肩膀上,帕洛斯顿时就认出了她:“娜塔莉,你如何会在这儿?”
固然以帕洛斯的进步速率,一两个小时都一定能到得了阿谁山洞,就算找到了也只会被一头熊和一头狼撕成碎片,但阿尔凯还是决定提早闭幕这个威胁。
那双血红色的眼睛持续冷冰冰地看着他,不过对方好歹松开了手中的弓弦,菲尔斯看着他将弓收起来走向埃文德尔,内心偷偷地松了口气,手指也不循分地向着腰间的匕首挪动畴昔……
直到一锅的水煮得只剩下一碗,埃文德尔皱着眉头将那碗腥苦刺鼻的药喝了下去。
“你想让我跟你走吗?”帕洛斯晓得法师的这个魔宠非常通人道,她必然是来带帕洛斯去找埃文德尔的。
阿尔凯大可不必管他的死活,不过如果任由他持续往这个方向找下去,他能够会发明阿谁黑皮精灵留下的踪迹,继而沿着踪迹找到法师藏身的山洞。
他对阿尔凯道了声谢,不过阿尔凯没有任何回应,带上弓箭叫上灰狼,号召也没打一个就独自走掉了。
菲尔斯看明白了,这个叫阿尔凯的家伙明显是法师的老了解了,并且埃文德尔对他相本地放心。
无庸置疑,精灵遍及都比人类聪明博学并且善战,但是让人类恋慕得要死的寿命却也限定了这个种族的生长,他们生养未几,生长迟缓,并且很难接管新的事物,当人类一代代地不竭开辟新的居住地、学会新的糊口体例、缔造新的环境时,精灵却一向因循着在树上居住、以打猎和汇集为主的糊口体例,就如同他们太古期间的先人那样。--《费诺大陆百科全书・人型生物篇》
精灵的个头遍及比人类高挑,骨骼密度却不如人类,他们的身材轻巧敏捷,却也更轻易遭到骨折之类的伤害。精灵的智力与人类没有较着辨别,但是长达一千多年的寿命和比人类一辈子还长的童年充足让他们学到人类望尘莫及的知识和战役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