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犯罪侧写[第2页/共5页]
在基层熬炼过的韩印很清楚做刑警的艰苦,作为一名女刑警支出的还要更多。如果不是心力交瘁,叶曦如何会在一个单身男人的房间里睡着?韩印心口仿佛被针扎了一下,他已经好久未对一个女人如此心疼过了。
他不忍唤醒叶曦,从她手中轻抽出电脑,叶曦看来也实在支撑不住了,未做挣扎顺服着他的搀扶和衣躺到床上。韩印帮她脱掉鞋子,拉开被子为她盖上,关掉房灯,只留窗前茶几上一盏夜灯撑着亮光。昏黄的灯光下,女人恬睡着,男人守在床边深思,冷僻的夜便流淌出一丝暖和。
“你太累了,需求歇息。”
“你能肯定凶手必然就是男人吗?”叶曦问。
――碎尸详确实为东西所限。凶手脾气过于谨慎,杀人以后,不敢冒然采办专业碎尸东西,只好当场取材,以家用菜刀和手锯为主。但菜刀明显没法直接把尸身切成碎块,特别是生硬了以及冰冻的尸身。因而他只好采纳先把皮肉片去,以后再以锯条锯骨的笨体例。而肉片冰冻以后,也易于片割,再拘于切菜刀的片割面积有限,便给人以邃密繁多之感。
归并四个步调,“1・18碎尸案”的性子便很清楚了――是一起比较常见,由暴力强奸,导致局面失控,进而杀人灭口,毁尸灭迹的案例。本案中,凶手的统统行动,系随普通心机窜改而表现,并未发明犯法标记行动。
“你就这么一向守着我,想干吗?”
至于用沸水几次浸烫尸身,这牵涉到一个比较简朴的糊口知识,并且法医顾菲菲已经解读得很清楚。平常糊口中,从冰箱里取出一块冻肉,必必要缓一下,等它略微化冻了才好切。韩印阐发,凶手杀人后,一开端并不晓得该如何措置尸身,而是在时隔一天或者两天以后才决定碎尸。当年适逢J市最冷的一年夏季,尸身已经冻实了,凶手又没法等候天然化冻,遂用沸水助力,几番几次,尸身天然会呈现如同被煮过的泛红迹象。
韩印望了眼墙上的挂表。“大抵两小时吧。”
在“1・4碎尸案”中,决计仿照抛尸行动本身便是一种标记行动。
当然这此中的痛恨心机也起到必然的感化:对于正凡人来讲,杀人以后必定会惊骇,接着便是悔怨,在此两种情感的困扰下,出于本能的自我认同,凶手内心便会产生对死者的痛恨,乃至于在停止碎尸时会更加勇敢和邃密,借以宣泄不安。但宣泄以后,又会对死者产生惭愧,特别死者是他先前了解之人,这类情感便下认识地表现到整齐叠放死者衣物上。而将内脏规整到塑料袋中,实为担忧血迹渗漏留下罪证。
甚么是犯法标记?是指犯法报酬满足心机上或感情方面的需求,而实施的某种特别行动,这是一种在犯法停止中犯法人不需求实施的行动,具有必然的独立性。而在“1・4碎尸案”中,标记行动几近充满了全部案子。
正如法医顾菲菲说的那样,两起案件时隔16年之久,凶手完整能够由伎俩专业变成专业,由强奸杀人犯演变成变态杀手,那么韩印是如何判定两起案件非同一凶手所为的呢?当然这是一个包含尸检证据和物证证据以及行动证据的综合考量,但韩印在本案中做出判定的首要根据,是所谓的隐形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