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五、他的第一枪[第1页/共3页]
并且,打中了。
四名亲兵体味了他的意义,悄悄向中间散开。
雷勋悄悄地站着,站得笔挺,手枪朝上,放在胸前,目光淡定,神情自如,有枪在手,并且这枪还真的有效,这让雷勋身上多了一份气质,自傲,严肃,加上那魅力指数的衬托,仿佛给他周身镶上了金边,显得光彩照人,魅力爆棚。
他朝中间的四名亲兵表示了下。
就在他筹办扣下扳机之际,却被雷勋一眼发明了。
刘营长听他语气,仿佛非常胸有成竹,他的信心有些摆荡了。
雷勋站起来,吹吹枪口,对着刘营长道:“刘营长,请你顿时中断履行所谓的清场令。”
世人目瞪口呆,如许出的枪,也能打中人?当然,或答应以了解为是瞎猫碰上死老鼠,毕竟他开枪时,李志已经逼得太近,固然没看,也应当能猜到,面对近间隔这么大一个目标,直接射中,仿佛也是应当的。但是,在这么严峻的环境下,又有几小我能这么安闲敏捷地完成上保险,枪口对准身后的人,又加上扣扳机这一系列行动?
雷勋道:“我不包管,但是如果我扭不转,我有才气起首杀了你。”
特种兵们收回一声惊呼。
因为耐久跟特种兵练习,对于枪口下潜着的危急,雷勋会特别敏感,就连当年的教官,也感觉他对于潜伏伤害的本能反应超越了凡人。李志的亲兵固然没在站到前面,而是潜伏一些兵士的身后朝他对准,他还是感遭到了。
这四名亲兵,是这批特种兵中的绝对佼佼者,都是长途进犯方面的妙手。因为刘营长本身武功已经充足强,以是并不需求带近战方面强大的亲兵。这四名亲兵,都有远战才气,但是,他们长途进犯的兵器都不是枪。还是那句话,新天下的军队,绝大部分的人都只是把枪支当作是一种图腾,特别是军神的崇拜者们,根基上都不会对枪支感兴趣。这四名亲兵,也是军神的崇拜者,以是不爱玩枪,却爱玩暗具。玩暗具的好处是,本钱低,一枚暗具可几次利用,手感上来时,脱手底子不需求特别对准,并且脱手无声,可伤人于无形之间。缺点是收回的速率与枪弹有差异。
这不是上天赐给征服者们的礼品吗,不是只要征服者才气够利用的宝贝吗?
刘营长格登一下,定睛看着雷勋。
那是李志的亲兵。
雷勋半跪在地,手上的手枪还冒着烟。
而这里特种兵们的对准用时,均匀为五秒钟,如果能在三秒内完成对准开枪并且精确射中的行动,那就是神枪手级别了。
但是雷勋,底子就没见他如何对准就开枪了,恰好还射中了目标,不,是直接爆头,比起简朴的射中目标,还要更加神准。
这起码申明,雷勋起码对枪是熟谙的。
与此同时,李志亲兵的枪响了。还好雷勋刚好一滚,这一枪没能打中。
雷勋道:“是不是哄人,我只要你一句话,请中断履行清场令。”
好吧,不管如何说,这起码也是一个威胁。
不但因为这是新天下汗青上向来没有过的开枪体例,更是因为,这是在疆场上,第一次打向新天下当局的枪。
但是这一件宝贝,征服者们,向来没有人用得这么奇异过。这么精确,而又能这么萧洒。
李志的亲兵,则是因为刚才底子没有插手混战,以是并没有让枪离手。眼看着李志被雷勋如许枪杀,心中暗恨,就筹办杀了雷勋,替李志报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