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五、他的第一枪[第1页/共3页]
那是李志的亲兵。
这四名亲兵,是这批特种兵中的绝对佼佼者,都是长途进犯方面的妙手。因为刘营长本身武功已经充足强,以是并不需求带近战方面强大的亲兵。这四名亲兵,都有远战才气,但是,他们长途进犯的兵器都不是枪。还是那句话,新天下的军队,绝大部分的人都只是把枪支当作是一种图腾,特别是军神的崇拜者们,根基上都不会对枪支感兴趣。这四名亲兵,也是军神的崇拜者,以是不爱玩枪,却爱玩暗具。玩暗具的好处是,本钱低,一枚暗具可几次利用,手感上来时,脱手底子不需求特别对准,并且脱手无声,可伤人于无形之间。缺点是收回的速率与枪弹有差异。
并且,打中了。
就在他筹办扣下扳机之际,却被雷勋一眼发明了。
刘营长道:“笑话,你感觉你想杀就杀得了我?我会站着让你来杀?”
雷勋道:“我不包管,但是如果我扭不转,我有才气起首杀了你。”
这起码申明,雷勋起码对枪是熟谙的。
特种兵们收回一声惊呼。
更别忘了,他的手枪还是在一滚的时候顺手拿到手的,在一滚之际,他完成了统统开枪需求完成的行动。
实在,在他打出这一枪之前,他也没有掌控,因为不晓得新天下的对准体系跟地球上的是否一样,手感是有辨别的,因为这类标准的二十响,在地球上已经被淘汰。现在特种军队用的不是92式就是07式。以是第一次利用这类传说中的驳壳枪,雷勋并不是特别有掌控,幸亏他晓得这里的人的枪法,使他有必然的容错空间,能够停止改正测试,没想到运气竟然不错,一枪射中,这证明他以往建立起来的枪感是能够直接用在二十响上的。
四名亲兵分头走开,然后,几近在同一时候,俄然停下,并向雷勋收回了他们的暗具。
刘营长听他语气,仿佛非常胸有成竹,他的信心有些摆荡了。
混战之初,为了不误开枪惊醒怪物,刘营长让大师把枪放在一边。刚才李志号令特种兵往两边城墙撤退,兵士们平时就没有随时带枪的风俗,很多人也没把枪拿走就往两边撤,如许也好减轻承担,以是只要少数兵士先来拿枪。
但是雷勋,底子就没见他如何对准就开枪了,恰好还射中了目标,不,是直接爆头,比起简朴的射中目标,还要更加神准。
世人目瞪口呆,如许出的枪,也能打中人?当然,或答应以了解为是瞎猫碰上死老鼠,毕竟他开枪时,李志已经逼得太近,固然没看,也应当能猜到,面对近间隔这么大一个目标,直接射中,仿佛也是应当的。但是,在这么严峻的环境下,又有几小我能这么安闲敏捷地完成上保险,枪口对准身后的人,又加上扣扳机这一系列行动?
雷勋悄悄地站着,站得笔挺,手枪朝上,放在胸前,目光淡定,神情自如,有枪在手,并且这枪还真的有效,这让雷勋身上多了一份气质,自傲,严肃,加上那魅力指数的衬托,仿佛给他周身镶上了金边,显得光彩照人,魅力爆棚。
雷勋淡淡道:“抱愧。”一脚把李志的身材踹翻过来,看到了他身上别着的手枪,当即弯下腰拿这手枪。固然说手枪的杀伤力比步枪要小,但是起码有连发服从,在近战时有更大的上风。
李志惨叫一声,倒在血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