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五、他的第一枪[第1页/共3页]
这四名亲兵,是这批特种兵中的绝对佼佼者,都是长途进犯方面的妙手。因为刘营长本身武功已经充足强,以是并不需求带近战方面强大的亲兵。这四名亲兵,都有远战才气,但是,他们长途进犯的兵器都不是枪。还是那句话,新天下的军队,绝大部分的人都只是把枪支当作是一种图腾,特别是军神的崇拜者们,根基上都不会对枪支感兴趣。这四名亲兵,也是军神的崇拜者,以是不爱玩枪,却爱玩暗具。玩暗具的好处是,本钱低,一枚暗具可几次利用,手感上来时,脱手底子不需求特别对准,并且脱手无声,可伤人于无形之间。缺点是收回的速率与枪弹有差异。
实在,在他打出这一枪之前,他也没有掌控,因为不晓得新天下的对准体系跟地球上的是否一样,手感是有辨别的,因为这类标准的二十响,在地球上已经被淘汰。现在特种军队用的不是92式就是07式。以是第一次利用这类传说中的驳壳枪,雷勋并不是特别有掌控,幸亏他晓得这里的人的枪法,使他有必然的容错空间,能够停止改正测试,没想到运气竟然不错,一枪射中,这证明他以往建立起来的枪感是能够直接用在二十响上的。
这是吹牛吗,如果不是吹牛,那他是人吗?
更别忘了,他的手枪还是在一滚的时候顺手拿到手的,在一滚之际,他完成了统统开枪需求完成的行动。
他立即一矮身,同时又是当场一滚,这是他之前练习经常常用到的一个行动。
好吧,不管如何说,这起码也是一个威胁。
但是就在这时,枪又响了。那是手枪的枪声。
混战之初,为了不误开枪惊醒怪物,刘营长让大师把枪放在一边。刚才李志号令特种兵往两边城墙撤退,兵士们平时就没有随时带枪的风俗,很多人也没把枪拿走就往两边撤,如许也好减轻承担,以是只要少数兵士先来拿枪。
这一枪,统统人都被震惊到了,特别是女人们,脸上都起了红晕。男人们震惊的是他的枪法,女人们则是震惊于他的开枪时的姿式,完美的外型,的确能够定型成一个雕像。
李志的亲兵,则是因为刚才底子没有插手混战,以是并没有让枪离手。眼看着李志被雷勋如许枪杀,心中暗恨,就筹办杀了雷勋,替李志报仇。
刘营长嘲笑道:“雷勋,你感觉你真的能够凭你的枪,窜改眼下的这个局势吗?”
刘营长听他语气,仿佛非常胸有成竹,他的信心有些摆荡了。
与此同时,李志亲兵的枪响了。还好雷勋刚好一滚,这一枪没能打中。
而这里特种兵们的对准用时,均匀为五秒钟,如果能在三秒内完成对准开枪并且精确射中的行动,那就是神枪手级别了。
不但因为这是新天下汗青上向来没有过的开枪体例,更是因为,这是在疆场上,第一次打向新天下当局的枪。
因为耐久跟特种兵练习,对于枪口下潜着的危急,雷勋会特别敏感,就连当年的教官,也感觉他对于潜伏伤害的本能反应超越了凡人。李志的亲兵固然没在站到前面,而是潜伏一些兵士的身后朝他对准,他还是感遭到了。
四名亲兵体味了他的意义,悄悄向中间散开。
世人目瞪口呆,如许出的枪,也能打中人?当然,或答应以了解为是瞎猫碰上死老鼠,毕竟他开枪时,李志已经逼得太近,固然没看,也应当能猜到,面对近间隔这么大一个目标,直接射中,仿佛也是应当的。但是,在这么严峻的环境下,又有几小我能这么安闲敏捷地完成上保险,枪口对准身后的人,又加上扣扳机这一系列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