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归雁村,茶摊前[第1页/共2页]
“诸位高朋,还请掌眼!”
“听闻你虽是霸枪命途,却酷好张弓搭箭,闲时也爱好保藏人间名弓。”
狩月命途,不但对肉身力量的要求很高,高到仅次于不动山,并且对于天赋的要求也格外刻薄。
“若要开弓,必须以纯粹的肉身之力!”
一时候众说纷繁,各执一词。
而论用弓箭,“狩月”修士说第二,天下便无人敢称第一。
就算不消弓箭,将那弓弦取下来炼制成捆仙绳之类的法器也是非常不错的挑选。
“这是甚么古怪兵器,光弓身便重一千多斤,还必须以纯肉身之力拉弓才行,这不是鸡肋吗?”
“一共五千里路,光是绕过这片山脉便要走上差未几两千里路,起码要花掉将近一个月的时候。”
“小命要紧,诚恳绕路吧。”
“为了制止初来乍到的高朋尚不清楚,小老儿大胆再多废话几句,还望诸位包涵哈。”
“我连万里江山都忍得住,你感觉戋戋几句大言,便能见效?”
世人这才重视到金德才的脸上还挂着一丝难堪的笑意:
“凡是能将此弓拿起并将弓弦拉满者,小老儿愿将此弓奉上,也算得一段仙缘了。”
只见三皇子李裕端坐不动,抬手制止了身后想要上前的侍卫,一双狭长的眸子玩味地盯着面前强健的披甲少年:
“我看当年就是那神仙也感觉此弓无甚用处,才将它像渣滓一样丢给你家先祖的吧,你们竟然还真当个宝了哈哈哈!”
村前竖着一块石碑,上面刻着“归雁村”三个俭朴的大字。
“小老儿是这村里的守正,思来想去也不知该拿些甚么东西出来接待诸位。”
说罢,金德才将身后那件东西上盖着的毡布一把翻开,世人凝神望去:
“沈万江,你不必出言相激。”
“华炎国的三皇子李裕?怪不得如此贵气矜持。”苏宸在心中暗道。
“你既胆怯,那便我先!”
“有灵力的拉不了,没灵力的拉不动,要它何用啊?”
“不过那位顾师姐既然决计叮咛,想必此处必定是凶恶非常……”
金德才见世人的目光集合,适时开口道:
他曾听瓦舍坊间的百姓谈起过这位只爱修仙不爱江山的三皇子殿下,志愿放弃了华炎国的太子之位,挑选了用心修行,一心神驰长生极乐。
世人正群情时,坐在人群火线的一名身着白金华服的贵气少年淡淡开口问道。
那白叟朝身前的一众朱紫们深深哈腰作揖,抬起家来满脸笑容道:
“非是小老儿用心难堪诸位,而是此弓本就是如此特别,之前也有鹿鸣山的神仙来此试过,若开弓时动用哪怕一丝灵力,都千万拉不动这弓弦啊。”
“白叟家,可有其他前提?”
“李裕,世人皆说你们华炎是衣冠上国,国中百姓皆是知书达理的,现在看来,公然是一派胡言!”
一名身形结实的披甲少年从人群火线站起,对着之前被金德才称为三皇子的贵气少年嘲笑道:
但是这张弓的弓弦,却还是强韧,莹莹有光,一看便知不是凡品。
任谁都能看出此弓的不凡,弓身固然锈迹斑斑,但那根弓弦但是实打实的好东西。
“回三皇子的话,前提确切是有的。”
那铁弓外型粗暴,弓身上还遍及班驳锈迹,看起来年初已经是非常长远了。
行路约莫三百里,一座小小的村庄便映入视线。
至于他们在这处茶摊前堆积的启事,苏宸也已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