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半掌血印(1)[第1页/共4页]
飙哥赞成地点点头:“对了。我就是这个意义。熟人作案能够定,那么你看看这个熟人应当是何时、如何进入现场的呢?”
俄然,我明白飙哥问这个题目的意义了:“明白了,飙哥。你是说,死者明显已经落空抵当才气,并且毁伤已经足乃至使他灭亡了,但是为甚么凶手还要切割没有抵当才气的死者的颈部,对吧?我感觉,这个行动出自凶手恐其不死的心态。以是我以为,这是一起熟人作案的案子。”
“哦。”飙哥又开端狼吞虎咽起来。
“既然是熟人,熟谙刘刚的家,他为何不杀了人,拿了钥匙,再本身去找呢?”
在回法医中间的路上,我已经理清了本身的思路,面对飙哥的题目,我如数家珍:“死者的穿着整齐,尸身的中间还发明他去健身中间事情时带的洗漱用品,家里没有任何房间开灯。连络刘刚的放工时候,以是我以为,这个熟人不该该是早晨拍门入室,而应当是和刘刚一起回到刘刚家的,并且刚进门就停止了打击。以是要重点查和刘刚在健身中间交换过的人,或者是他放工时遇见的人。”
来不及洗漱,我和飙哥拎着法医勘查箱,坐上了勘查车,风驰电掣般赶赴位于南江市城郊的丰华新村。我抬腕看了看表,凌晨5点30分。
我终究卡了壳:“是不是想进刘刚家里找甚么东西?”
报案的是住在现场楼上的一名老干部,5点出门晨练的时候,他发明楼下的门虚掩着,拉开门,一股浓厚的血腥味劈面而来。因为当时天还没亮,现场也没有开灯,他就拿随身带的手电筒往里照了一照。他瞥见客堂地板上躺着一个黑乎乎的人影,呼喊了几声也没有反应,客堂里模糊还能看到大量的血迹,就仓猝跑回家打通了110。
我抬眼向死者的手腕看去,那只腕表的大要已经完整碎裂了,再细心察看,发明腕表的指针已经不再挪动,应当是在死者和凶手的斗争中被击突破坏了,而腕表上的时候恰是11点27分。
死者就是刘刚,他直挺挺地躺在客堂西侧的墙根,瞪着双眼,张着嘴,一脸绝望似的看着即将要进入现场的我们。我们用勘查灯晖映尸身,发明尸身的头部仿佛有些变形,全部颈部血肉恍惚,看不逼真。死者的穿着整齐,看得出这个健身锻练体格非常强健。
现场是一套两居室,大门口是玄关,玄关的西侧是一组鞋柜,东侧是卫生间。过了玄关是房屋的客堂,也就是中间现场。客堂的东侧有两个门,别离通向两个房间,西侧有一个门,通向厨房。窗户都是无缺、封闭的,也就是说,别人从窗户是进不来的,大门的锁扣也没有任何非常。
“有根据。门口玄关处的墙壁上有一枚刘刚本身的血掌印,但门口玄关处没有斗争的陈迹和血迹。为甚么在客堂里斗争、受伤,会在门口玄关处留下血指模呢?连络刘刚穿戴外出的衣服但穿戴拖鞋这一点,我以为玄关处的血指模应当是刘刚在门口换鞋的时候遭到了别人从背后的打击,导致头皮分裂,他下认识地用手捂了头,手上沾了血,因为头部受伤会导致晕厥感,他会下认识地去扶墙,以是留下了这半枚血掌印。而后刘刚被凶手推动了客堂,与凶手产生打斗,因为开端受了伤,即便他身材强健,也不是持有凶器的凶手的敌手,以是就有了厥后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