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勒个去搞什么![第2页/共3页]
说完,老狱卒抖了抖手里的钥匙,拧着于欢欢走进那又黑又臭的监狱。
“虾米环境……”于欢欢扶额,作为业界大名鼎鼎的法医精英,不过是因为压力太大喝了一口小酒,如何就成如许了呢……
于欢欢,于老爷嫡妻的女儿,排行老二,嫡女。母亲身后,于老爷对她不睬不顾,压根不受待见,但也正因为此,于欢欢养成了放肆放肆的脾气,但因为智商完善,总被操纵,是个草包。
“你就是阿谁杀了何芳嬷嬷的于欢欢?”狱卒恶狠狠的问。
二十几年如一日,规端方矩的事情,规端方矩的糊口,刚筹办谈婚论嫁,却因为一件案子给担搁了,最后闹得不欢而散。
仆人吓得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慌镇静张的禀告:“何芳嬷嬷死了……二……二……二蜜斯杀的……杜姨娘上午叫人把二蜜斯……送刑部去了。”<
“啊――杀人了!”
于欢欢嘴角抽了抽,“你好会演戏!”
“卧槽……搞甚么灰机……!”
艾玛,好悔怨啊,二十几年没碰过男人,好不轻易要结婚了,却因为案件压力太大,不谨慎买了瓶酒,不谨慎喝了一口,就尼玛的穿越了,运气还能再好一点么?
“杀人凶手!你这个杀人凶手!呜呜呜……何芳嬷嬷啊,你死的好惨啊,你跟了我这么多年了,一向经心极力……嬷嬷你放心,我必然会为你讨回公道!”
……
可惜狱卒们走远了。
细心深思了下,她没干甚么伤天害理的事啊,从小到大贤能淑德,家属世代行医,救人无数;
还没即是欢欢再说上些甚么,一个丫环指着她诘责道:“二蜜斯你还想抵赖,你看看你手上都是血。另有你手里握着的那只带血的银钗。并且,这墙角平时本来就少有人来,何芳姑姑不是你杀的,还能有谁啊?”
说完,女子扑跪在尸身上,眼中的讨厌一闪而过,继而对着于欢欢义正言辞道:
……
蓦地昂首看着于欢欢,咬牙切齿地指责道:
若要说他这平生有甚么败笔的话……恩,于大人蹙眉,摇了点头,不再去想阿谁让人讨厌的草包女儿,呵呵,看来明天又只能在礼部姑息一夜了。
敲了敲脑袋,于欢欢的视野逐步规复腐败,看到面前躺着一具尸身,猛地捂着心口跳了起来。
谁知二蜜斯只是沉默着,看起来非常温馨,很快两个仆人就带着她走了。
而街边群情家长里短的妇人更是一扯闲话就是:哎,你们传闻了吗,阿谁礼部侍郎,为人刚正不阿,却养了个心机暴虐的闺女。
“二蜜斯!你好狠的心啊,小小年纪竟然挟恨杀人,真是我们于府的祸害……”
心生诧异,却没有停下脚步,他深思着是不是家里出了甚么事:“如何了?这大半夜的跑来?”
欲哭无泪。
想当年为了摆脱那些冤死的灵魂,她决然决然的踏上了法医这条不归路,一起披荆斩棘,最后竟成了业界驰名的洗冤师。
地上躺着的中年妇女身穿时装满脖子鲜血,于欢欢深吸一口气,敲了敲本身被哽到气的胸口。
于欢欢没好气的瞪着他:“是又如何,归正我现在是杀人凶手,指不定明天就砍头,杀多一个杀少一个无所谓的,你如勇敢对小娘不好,信不信我连你一块杀了。”
“还愣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