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商旅[第2页/共2页]
这必然是一个很大的商队,是以雇佣了佣兵随行。但佣兵……大多是一些卤莽的家伙。固然也故意肠仁慈之辈,可那种过于直白的和睦和充满了初级兴趣的美意打趣实在令我没法接管。何况在那种大多以男人为主的群体里,几近每小我的身上都充满着能够弄昏脑筋的荷尔蒙。让珍妮这个以我的审美旁观起来还算斑斓的女孩子跟他们厮混,那无异于自找费事。
但像比来如许,做出大肆劫夺国王商旅,不管老幼全数杀死然后将其作为阿谁军事化聚居地的口粮这类令人发指的行动,还是比来几十年来第一次呈现。
这时远处俄然有声音传来,那是马车的木质车厢来回闲逛以及马蹄敲打空中的声音。我们两个当即停下脚步站在路边,珍妮则将手伸进披风里,按住了剑柄。
那场战役以先人类与亚人种一向保持着奥妙的均衡——亚人种兽人们不再试图应战人类的主导职位,却也果断不任由人类将其赶尽扑灭。大量从战役期间起就一向遗留在大陆各处的兽人兵团对人类王国虎视眈眈,而人类的军队则尽量不去招惹它们。
身后的远景因为细雨而变成了青灰色的淡影,但未几时,一匹褐色的矮马就突破了迷雾,载着顿时一个骑士快跑过来。这里所说的骑士,仅仅是为了表白“这个家伙骑在顿时”,而不是一种身份的意味。实际上“骑士”这个头衔是欧瑞王国里阶层最低的贵族,但即便爵位并不显赫,一个贵族骑士的设备也必然比骑在顿时的这小我好很多——他只穿戴粗布的外套,脚上是一双肮脏的皮靴。身上的护甲则是钉了一片铁皮的皮衣——而那铁皮上另有较着的修补陈迹。
马蹄溅起的泥水和这些卤莽男人无礼的目光仿佛触怒了从小就糊口在贵族家庭的珍妮,她终究忍不住抬起了头,用愤怒的目光瞪视归去。
但是很不幸的是,提玛克兽人帝国的近邻就是欧瑞王国。是以这个伶仃无依,仅仅靠四周劫夺维生的卡布兽人虎帐一向保存至今,直到近几十年来被逐步强大的欧瑞军队压抑,才将他们的活动范围从古鲁丁的西南部缩小到了他们本部地点的塔米尔丘陵地带。
此中一个蓄有稠密髯毛的大汉从鼻子里收回一声低哼,终究确认了我们没有威胁,向身后呼喊了一声。因而又有三三两两穿着陈旧的骑士从雨雾里冲出,一样不善地打量着我们,策马而过。
我伸脱手来将她的身材向后拢了拢,一起站到了路边,好不让一会颠末的马车将泥水溅到身上。珍妮说得没错,那是一个卖力窥伺的游骑。固然设备粗陋,但行事纯熟干脆,盔甲上伤痕累累,明显是经历丰富的兵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