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第1页/共3页]
林芳洲平生第一次被夸奖好豪杰,她都要飘起来了,笑嘻嘻地说:“你都道我是豪杰了,我还吃你白食?本日手紧,等宽松了,必然还你。”
酒宴一向摆到深夜,林芳洲喝得醉醺醺,摇摇摆晃地回了家。进家门时,她听到厨房里有奇特的响动,便走进厨房查探,本来那声响来自灶台。
小元宝愣了一下,接着有些宽裕,面色发红,撇开脸解释道,“诗以言志,借物托喻,并不是字面那种意义。”
林芳洲一把将他拉进思疑搂着,“如许就不冷啦。”
林芳洲乐了:“哈哈你小小年纪,毛都没长呢,你思慕谁?!你还要脸不要了,哈哈哈……”
“我也是读书人。”
说着,把各色点心都取出来。
“哦。”小元宝不忍心说,那字是他见过的最丢脸的,没有之一。
小元宝问:“你如何不吃?”
……
小元宝头一次传闻如许的奇谈怪论,他无法地摇了点头,自顾自拿起馒头来吃。
林芳洲还在说胡话:“乖,你要听话,等你长大了就能娶婆娘了。你长大了必然是个美女人,一表人才,必定能娶个标致媳妇。”
他见那猫头鹰蔫蔫的,像是饿了,便把吃剩的馒头掰碎扔进锅里,过了没多久,果然有老鼠上了钩,跳进锅里吃馒头。
“不急不急,大郎余裕时再说。不敷再来拿。”
他沐浴时,林芳洲坐在门口,提着鸟笼子逗那猫头鹰。猫头鹰的血已经止住了,有了些精力,可惜它叫声刺耳,长得也欠都雅,是以除了吃肉,她想不出这东西还能有甚么用处。
只要林芳洲晓得真正的瘟神是谁。
王大刀王捕头,挎着他的大刀,走过来讲,“大郎!真是好消闲。”
“想换个新身份,就得取个大名,费事。”
林芳洲在望月楼吃喝正酣。
“那你叫林元宝。”
“折芳馨兮遗所思。”
睡在小元宝身边,她感受他在瑟瑟地发着抖。她奇特地推了他一把,“如何了?”
林芳洲怒道:“你不平吗?你健忘了?我但是会写字的!”
如此倒也有理。林芳洲虽穷,却不是那鄙吝之人,听县令如许解释,便道:“太爷贤明得紧,正该如此。”
“折下香花,送给我所思慕的人。”
“芳洲,出自《九歌・湘君》,‘采芳洲兮杜若’。为你取这名字的人,当是个读书人。”
她把馒头放在桌上,“吃吧。都是你的。”
小元宝听过关于老鼠的故事。曾经在他的了解里,老鼠都是奸刁的,但是这几天的经历使他发明,本来老鼠是一种又蠢又笨的东西。
锅里有东西砰砰砰的,仿佛在撞锅盖?
“还是个飞天鬼。”
林芳洲放下鸟笼,见王捕头不像是路过的,她问道:“你找我但是有事?是太爷让你把赏金送过来吗?”
小元宝说,“我也从《九歌》中取名吧,《九歌・山鬼》,‘折芳馨兮遗所思’,我便取名林芳思,如何?”
晚宴很丰厚。有烤猪,羊羹,丸子,鱼片,酿螃蟹,等等等等,另有各色的点心。有些点心林芳洲吃都没吃过,算是长见地。她把那些点心拣了几个偷偷藏在袖中,筹算带归去给小元宝也尝尝。
“不当。如许的名字做大名,除非那些山野粗鄙人家,我看起来不像。”
王捕头告别林芳洲以后,又去请别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