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此生所求 尽在怀中[第1页/共2页]
是啊,真好……
“还愣着做甚么,如何,你不想吃啊?”
他们之间,像是有了某种不必言说的默契,那些事,她不提,他也未说,但光阴缓缓的流走,他们都晓得,有些事,已经在窜改了,爱,或恨,不甘或悔怨,都已经……在缓缓的变了。
“啊――沈俞南你干吗,放我下来……啊――”
那次以后,她再没归去过,她回了南城,回到了小堆栈。
有人说,那男人对她是百依百顺,是没有底线的宠,仿佛只要看着她,如何都是甘之如饴。
在那些证据摆在面前的时候她还在抵赖,但她晓得她打通的人没有撞到唐笑,反而几乎害死了她的哥哥时,她疯了。
何煜每年都来几次,开端还劝她,厥后也不劝了,说他们俩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懒得管了,又说夜城那边实在离不得他的,他这几年来回两个机场间的路都能绕地球几圈了,这些,唐笑从未听他说过。
“饭做多了,明天,你留下吃吧。”
沈俞南正从楼高低来,他那么大个子的人,围着个领巾,拿着拖把的模样看起来有些好笑,但他那架式,就好似完成了甚么严峻的事似的,“地拖好了,”他也闻到了饭香,眼神微顿,看着抱着狗晒太阳的女人,解下围裙拿在手里,“那……那我就先走了……”
沈嫣然疯了。
三年间,她只回了一次夜城,那一次,她去了唐家,唐家现在只剩一个空壳,唐正峰和肖芸都老得短长,明知他们从没把她当女儿,她还是内心泛了酸,走前留下一张卡,内里是她那几年几近统统的积储。
好啊。
婚礼上被新郎放了鸽子,不但如此还几乎出了变乱,街坊流言流言了一阵,但现在提起来又都说她有后福,因为这位老板娘,有个数年如一日寻求她的人,那人长相模样都没的说,传闻也是很有些资产的,最关头的是痴情,这几年,几近每天都要来,堆栈里大大小小的事他冷静的帮手筹办,对邻居街坊也是关照,邻居们垂垂的都看好他们起来,但奇特的倒是老板娘本人的态度,对那男人一向是淡淡的,好似一点也不上心,每当有人劝她,她也只是笑笑,并不作多说。
两人的干系在世人眼里更加的怪了。
“沈俞南,”她抚着狗的行动一顿,缓缓打断了他。
淡淡的,她说了这么一句,很久却没有听到他的答复,她展开眼,却看到他站在那边,像是怔愣了住,只是看着她笑,那笑里包含了太多的东西,十几年,兜兜转转,终究,终究……
三月里,南城日光晴好的一天,唐笑被太阳晒得懒懒洋洋,厨房里米已经蒸上,菜在闷着,另有咕噜咕噜炖着的汤,香味满盈而出,她眯眼闻了闻,很香。
“想!想!如何不想……如何会……”
z国西南边疆有个古城,古城里大大小小几千家堆栈,此中一家隐在盘曲的巷子里,堆栈开了很多年了,口碑很好,传闻老板娘是个顶有故事的人――
另有人说,最奇特的是,那男人不知为何,这几年里,都没有在堆栈吃过一顿饭!老板娘技术着名的好,但那男人却从没在饭点留下过……
有人说,那帅气多金的男人曾在病院住了大半年,好似来这里就是为了寻她的呢!
现在在病院,她整日哭哭笑笑,大多时候呢喃的喊哥哥,对谁都喊,喊一会又大呼着不成能,再不见本来文雅温婉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