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都市最强装叉王[第2页/共2页]
林轩一脸难堪:路飞兄弟,你估计是走错片场了……
乐坛天王周杰伦,被一大群迷妹追着跑。林轩暴露口水:被迷妹们追着跑,真痛苦,不过佛曰我不入天国谁入天国?让我来接受这类痛苦好了!
想让我落空耐烦分开?谁怕谁呀?归正我另有棒棒糖吃!林轩不屑地笑了笑,持续吃着棒棒糖。
但林轩曾经是他的老迈,晓得这秃顶的二逼脾气,警戒得不可,因而仍然没有放弃,悠哉悠哉地尾行。
“混蛋!竟然把我丢在这里了……哎,你看到的朋友是同性朋友还是同性朋友?”看到林轩早就跑没影了,底子不成能闻声这句话,叶大校花委曲地嘟起了小嘴。
“哦,我刚才仿佛望到,我之前的朋友在大街上。丫头,我去看看,你本身回家。”林轩说完这些话,敏捷向大街上走去,在路上,不谨慎把已经自厕所走出的杨诗璇碰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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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一个浅显的女高中生,不谨慎被车撞死了,她的灵魂化作一团白光,随即被刹时穿越去了一个叫做北斗大陆的异天下。林轩挥了挥手:美女走好,地球缘已尽,成仙路上见。
他的内心没有一丝波澜,就算现在已经看到了曾经的朋友,现在的畜牲仇敌,他也非常安静。
但是实际是残暴的,这是一个长得勉强不影响市容的秃顶大汉。林轩只好一边尾随,一边赏识四周的美好风景。
工夫如口水,转眼即逝。
林轩冷冷地看着火线的秃顶,发明他很警戒,左顾右看,并且不断地在走来走去绕圈圈,如果不是林轩这个终究强者,换作其别人早就透露了。
奥特曼则是一边暴露鄙陋笑容,一边从后背紧紧抱住一个小怪兽。林轩:放开阿谁敬爱的怪兽,让我来!
很快,他的生命值就噌噌噌地暴涨,敏捷规复了满血状况。男人行不可很首要,为了不再被嘲笑,必须吃药,服了伟哥,立即就见效,上官俊内心高傲,哈哈大笑。
很快,已经是240分钟今后了。林轩因为实在闲得慌,就随便抢了路过的小萝莉手上的一根棒棒糖,现在把棒棒糖一边放到嘴角含着,一边看到,他此时已跟踪秃顶佬,到了云湖区最偏僻的处所。
林轩撩了撩额前的斜刘海,帅气而萧洒:少年,你想多了。我的都会我做主!你……还是归去扑街个几百回,再去想和龙傲天们建立后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