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 龙蛊王[第2页/共2页]
“江风,你的运气的确是太逆天了!这只金蚕蛊已经退化成了一只可骇的龙蛊,将会是你的一大助力!”慕容小欣听了江风的描述后大惊道。
“那它要一向待在我体内吗?”江风还是有些不放心。他向苗竹卿要这只蛊虫,实在就是想用鸡鱼肉蛋之类的食材养着玩玩,没想到要放在体内。
“江风,那小丫头还真是舍得,把一只极其罕见的金蚕蛊都送给你了。”这些日子一向在魂海里养魂的慕容小欣俄然说道。
“龙蛊?很短长吗?”
“那我要如何将它尽快变成蛊王呢?”江风问道。
江风出了值班室,向病院行政楼走去。他要向叶寒秋院长告假,因为明天五一节的假期就开端了,他要操纵假期前去云、贵、川的交界之地乱葬山,找炫赫门门主玄烨复仇。而三天时候必定不敷,他想多请几天假。
江风心念一动,一道金黄色的流光落到了他手上。他催动万年冰铠甲,表示这只龙蛊爬上去啃噬。
“好!”
龙蛊的獠牙如同咬在玻璃上,收回令人牙酸的声响,万年玄冰铠安然无恙。
神龙气血不但是大补之物,并且包含着浩大的龙威和极其可骇的龙力,是蛊虫最好的食品。试问,普天之下,有几个养蛊人具有神龙血脉?江风养蛊与别人比拟,具有得天独厚的前提和上风。
“江风,你对蛊虫能够还不体味。养蛊的人把成百上千有毒的爬虫或虫豸放在一个容器里,让它们相互撕咬,只要活下来的才气成为蛊虫。然后让这些蛊虫再相互撕咬,从当选出佼佼者。养蛊的体例很多,有的用含有剧毒的药材、有的用剧毒植物的血肉。最可骇的就是像那丫头一样把本身当作蛊虫的宿主。用血肉、灵力、魂力养蛊。如许养出来的蛊虫能噬血、噬灵、噬魂,对仆人忠心耿耿。一旦开释出来,就会自发进犯仇敌,吞噬他们的血肉、内力和魂力。你这只金蚕蛊之以是贵重,是它的口器特别锋利,一旦退化成蛊王,无坚不摧。”
江风有些惊奇,沿着病院的林荫道,向大夫公寓走去,很快就来到他曾经住过的那间公寓前。
江风正在绝望,却见这只龙蛊用它头上的龙角对着万年玄冰铠一扎,万年玄冰铠就像鸡蛋壳似的呈现了一个洞,龙蛊破壳而入。
“上班时候不在办公室,去大夫公寓做甚么?”
肿瘤科的值班室里,江风拿出阿谁装着一只雌性蛊虫的玉瓶,翻来覆去的看了一会儿,发觉这只蛊虫长得就像迷你版的蚕,红色的身材,金黄色的头部,与身材不成比例的大嘴里竟然长着三十二根锋利的獠牙,非常可骇。
“江风,你放心。你气血充分,它吞吃的不过是冰山一角。并且吃了一顿后如果你不激活它,它会昏睡几个月。开端豢养时,投资是需求的。比及它成为蛊王后,只要你意念一动,它就会立即进犯仇敌,比你现在利用的暗器短长百倍。”
贰心念一动,金蚕蛊从玉瓶中飞出,如一道流光钻进他体内,逗留在他血肉里,开端大口吞食神龙气血。公然,它的食量并不大,只吃了两口,就像喝醉了酒似的倒头便睡。